第59章(2 / 2)

娘娘腔 水千丞 3238 字 1个月前

小季不干,把手机继续推到他面前,「你拿着吧,要不我不好意思白吃白喝的。」

李程秀摇摇头,「真的,不用,万一,你家人联系你」

小季一撇嘴,「不会,我早换号了,我现在没人可以联系,手机要了也没用,而且重要号码我都记下来了,你拿去卖了吧。」

两人推搡了半天,李程秀现在不能比他更倔强,无奈之下之后收了。

看来小季确实很窘迫了,他想着帮他把手机买了,把钱给他。

小季见他收下手机了,脸上好了点儿,随即又问道,「哎,我想找个工作,你有办法吗?」

李程秀摇了摇头,他到这个城市还不到一个月,工作也才找上,实在没有路子帮他找工作,而且他也不知道小季这样才十九岁高中刚毕业的孩子,能做什么。

小季有点儿失望,坐沙发上逗茶杯玩儿去了。

客厅和厨房离的就几步的距离,其实根本就在同一个屋子里面,只不过拿块玻璃稍微隔了一下。小季跟小茶杯玩儿的时候,忍不住就回头看了李程秀忙碌的背影几眼。

他脑子突然跳出个奇怪的想法,他想,一个男的的腰怎么会这么细呢。

这一闪而过的念头很快就被满屋子的香味给挤出了大脑,小茶杯在他膝盖上直跳,蠢蠢欲动的看着厨房的方向。

小季恶劣的笑着,一边戳它肚子一边说,「你要再长肥点儿,就能当备用粮食了。」

小茶杯回头准确无误的一口咬住他的手指。

李程秀今天心情好,做了好几道菜,小季看的两眼放光,「这是怎么了今天,平时都是青菜萝卜,有肉也都给这小东西吃了,今天怎么舍得买这么多肉,还有鱼。」

李程秀笑了笑,「我找着工作了。」

小季「哦」了一声,「怪不得,哎恭喜你恭喜你,要有酒就好了。」

李程秀摇摇头,「喝茶吧。」

小季也没在意。

以前他真的从来不会想到,自己会因为桌上有很多肉而兴奋的不得了。现在哪怕是一盘青菜,也比方便面和干面包好吃。关键是李程秀手艺又这么好,他实在控制不了自己,每天都想往这儿跑。这里即有好吃的,又有好玩儿的,还有能说话的人,比一个人呆屋子里哪儿都不认识哪儿都不能去好多了。

吃完饭他把自己的电脑搬了过来,接上房东留下来的那个年代久远的电视机。

两个人一条狗,坐在沙发上看电影。

李程秀煮了一锅西米露,闻着都让人流口水。俩人一人占了沙发一角的那么歪着,手里都端着一碗,一边儿吃一边儿看,小茶杯支愣着身子蹲在中间,眼巴巴的看着屏幕,眼睛都直了。

小季拿脚趾一勾它,就给它脸朝下勾了个跟头,然后他就哈哈大笑。

李程秀含笑看了他们一眼,心里涌上几分暖意。

邵群拿着手上的资料,走在两排老房子的青石板路中间,一边走一边对着生锈的门牌号。

他们在经过了飞机,汽车,三轮车的连番折腾下,终於找到了李程秀当年住的那片儿城中村。

他想起李程秀小时候跟他说过,他家离学校很远,每天坐车得一个小时,现在看来不假。这地儿说是在北京,要真算起来已经在八九环以外了。你说这里不是北京吧,它确实属於北京,说这里是北京,又跟北京浮华的现代化生活距离有些远。

最近这片儿的状况好了很多,是因为附近起了座大学,把周边的生意都带了起来。

去年这里开始拆迁,大概年底就能拆到他们现在走的这排房子了,如今很多人都搬走了,如果不叫三轮车,基本上没有司机认得路。

他手上的资料,还是去年小周找到的李程秀那个远方亲戚的住址,可是看这情形,恐怕搬走的可能性大些。

他们找了二十多分钟,才终於找到了那个老房子。

敲了半天门,里边儿都没动静,反倒把隔壁的人给敲出来了。

出来的是个老太太,眼球附着着一层不太自然的白雾,一看就是白内障。

老太太似乎还看得见,上下打量了两人,「你们找谁呀?」

邵群报出了资料上的名字。

那老太太「哦」了一声,「搬走了,搬走好几个月了,搬楼房了。」

邵群就问他知不知道她现在的住址。

那老太太有些警觉的看着他们,「你们找她干什么呀。」

邵群道,「我们是她一个亲戚的同学,想找她了解一些情况。」

「哪个亲戚呀?这片儿小,她家的人基本我都认识。」

「李程秀,你认识吗?」

「李程秀?」老太太想了想,「哦,那孩子,是她远方的亲戚,白白净净的,念书挺好的那个,是不是?」

邵群赶紧点头,「是,是,你认识他?」

「咱们村儿的人都知道他。那孩子不简单啊,打小读书就好,上初中还是政府出的钱。可惜了,摊上那么对父母,爹不是爹妈不是妈的,要是好好上学,现在兴许早出息了,听说现在在南方打工呢,可惜了可惜了。」老太太说着直摇头。

邵群心里酸涩,一时不知道怎么接话。

李文逊忙道,「大娘,他这亲戚住哪儿呀,你告诉我们一下吧。」

「这我说不好,她们搬那一片儿楼房里去了,要不你们进来坐会儿吧,我儿子一会儿下班了,让他带你们去吧。」

两人对视了一眼,现在是有求於人,再怎么担心这破旧的房子会不会倒,无奈之下,也只好进去了。

老太太给俩人倒了杯水,就从柜子里翻出个老式的相本,翻到中间一页,指给邵群看,「是这孩子不?」

邵群看着那张陈旧的相片。

似乎是谁家结婚的时候拍的照片,一桌一桌的酒席,李程秀的小脸出现在角落里。

邵群觉得心一下子给揪住了,记忆如潮水般涌了上来。回忆里那个让他怦然心动却又因为恐惧而裹足不前的白皙瘦弱的少年,彷佛一下子生动的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时隔十多年,那份雀跃而又无措的心情,那种想要接近,却又害怕靠太近的惶恐,都渐渐活了起来,一下一下击打着他的心脏,这种感觉又酸又痛,却也掺杂着一丝丝甜蜜。

邵群知道,他当年真的喜欢过李程秀。哪怕那种感情,不过是懵懂的,青涩的,微不足道的好感,也毕竟是他的初恋。难怪他会记那么久,难怪他会在再见到李程秀时,克制不住的想要靠近。

认真说起来,他这一生,真的就喜欢过这么一个人,只是他喜欢的时候,不是太年幼,就是太老道,以至於即使喜欢,却总是不自知。

邵群轻轻摸着那相片的一角,有种落泪的冲动。

作者有话要说:这么勤快的我,连我自己都被吓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