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你陪我
恨我, 会让你很疼吗?
“……”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墨熄蓦地闭上眼睛,只觉得肺腑都被一把无形的刀刺穿了, 热血流的满腔都是。一地斑斓。
顾茫自从回到重华来, 见到的无非都是一张张仇恨、怒骂、刁难的脸,他还从没见过像墨熄这样的神情,忙道:“那我不要你当我主上了,你别不开心。”
“……”
“不要恨我, 你不恨我的话, 会不会就不疼了?”
湖面的水吹开细细的觳纹,那些破碎的灯影就像繁星闪烁。
“……太冲了。”
很久之后, 墨熄才沙哑地回答他:“顾茫,总有一天, 你是会死在我手里的。……你我注定不是一路人, 我发过誓的。”
他转过头, 那张英俊的脸在摇曳的灯笼红光里显得那样模糊不清。
“而且我也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人。是师兄从一开始, 就看错了我。”
顾茫听了他的话, 两口把最后一点包子啃掉, 然后伸手在自己身上摸着。
墨熄看他这莫名之举, 问道:“做什么?”
顾茫把自己的衣襟摸了一遍,然后擡头道:“干的。”说罢又拉着墨熄的手, 想让墨熄也摸一摸, 墨熄自然不从, 一把甩开他的手,皱眉道:“你胡闹什么?”
“奇怪。我明明是干的,你爲什么叫我湿胸?”
墨熄:“……”
其实墨熄说的没错,他并不是什么十全十美的好人,他的狼子野心,他的莽撞冲动,他的犹豫与失控,这些顾茫都曾亲眼见过。不但见过,而且还都包容过。
但现在顾茫已将他们两人的过往埋葬,只有他孤零零地站在这片围城里,因爲无法自拔而心生怨怼。
“那你爲什么非要恨我呢?”
“……因爲从前,我在你身上犯过很多错事。”那天回去的路上,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时,墨熄这样对顾茫说,“错的离谱。”
可当顾茫问他是什么错的时候,他却又不吭声了。
其实他并没有像自己说的那样,做过“很多”错事。事关顾茫,他真正觉得自己做错的,其实只有一件。
那就是爱上了顾茫。
这件事简直罪不容诛,但他却重复错了很多遍,就像一个无可救药的傻子,一边怒气冲冲地提醒自己绝不能再犯,一边却在一棵树上吊死了无数次。
那天晚上,墨熄躺在牀上枯瞪着深色回纹幔帐想,爲什么不干脆一刀把顾茫杀了?爲什么不快刀斩乱麻一了白了?自己现在这样,到底图的是什么呢?
后来他想明白了,他希望顾茫能回想起往事,或许不仅仅是想让顾茫能够给当年的叛变一个答案,也不仅仅是想听顾茫后悔看顾茫流泪。
他大概还想让顾茫来质问自己,质问自己一些只有他们俩知道的秘密。朝他怒叱,向他怒吼,哪怕他们血相见肉相搏再夺个你死我活。
总好过如今他只有一个人的肩膀,却要扛起两个人的回忆。
“顾茫。”在这寂寂无人的幕帐里,一声叹息微不可闻,“终究还是你比我更狠。”
就这样过了一段日子,墨熄处处留心,却从未见过顾茫有任何僞装的痕迹,希望便愈发渺茫。他逐渐地有些心灰意冷,也就对顾茫愈发地厌烦。
“从前是顾茫一出现,主上就盯着看。如今是顾茫一出现,主上就自个儿把脸转开了。”狗腿李微如是总结道,“主上很焦躁啊。”
不用他说,整个羲和府都感受到墨熄的焦躁了。
都说压抑使人变态,墨熄的怨气压抑久了,对顾茫的苛责也就渐渐地变态起来——
“你吃饭爲什么非得用手抓。”
“洗衣服你不会,那穿衣服你怎么会的?”
“李微教了你三次莲藕粥的煮法了,盐罐子和糖罐子还是分不清楚,你是眼睛瞎了还是舌头坏了?”
堆给顾茫做的杂事越来越多,要求却越来越高。
墨熄越觉得顾茫恢复神识无望,对他的躁郁就愈发地炽盛。到最后连从前贴身服侍墨熄的那几位小仆都觉得匪夷所思。
“主上虽然平时总板着脸,但对我们从来都不会无缘无故地发火,更不会故意刁难我们……可他对顾茫……”
“唉,看来他是真的很讨厌顾茫了。”
再一段日子之后,墨熄的这些小仆已经全部闲的无所事事,不因爲别的,只因爲他们那位性格扭曲的羲和君已经把所有贴身的事情全都堆给了顾茫去做。
不得不说,顾茫其实很聪明。
他虽然神识遭到过一次破坏,但是能力却没怎么折损,一个月之后他已经能把李微教给他的所有事务都打理得井井有条,并且体力好,速度快,一个人干十个人的活儿也不抱怨,甚至从来没有说过一个累字。
“看看他过的这都是什么鬼日子。”
小厮们聚在一起叨咕叨咕。
“三更天起来劈柴,四更天烧火做饭,主上醒了之后过去收拾房间,不管收拾得再好都要挨一顿骂,骂完之后吃个早饭,吃早饭的时候还要被主上骂,然后主上去朝堂,他就得去洗衣服,晾衣服,再把大厅花厅伙房的地砖抆得鋥光发亮,再去后院喂鱼除草,再去准备晚上的食物……”
“我的天,他该是什么感受啊。”
什么感受?
说出来估计没一个人会信,其实顾茫压根儿就没啥感受。
他懂的词句太贫乏,墨熄骂他,他顶多听得懂类似“你是猪吗”这种简单的语句,并且因爲不理解礼义廉耻,他也没觉得有什么好生气的。
他身上的畜生性让他习惯像动物一样看待事情,虽然墨熄总是对他没什么好脸色,叨叨起来话说的又急又多,但是顾茫却不讨厌他。
因爲墨熄每天都给他好吃的。
在顾茫眼里,羲和府就像一羣狼的领地,墨熄很厉害,是头狼,他每天到外面去一圈,然后就有“俸禄”,俸禄能换吃的用的穿的,所以顾茫觉得墨熄是一只特别会狩猎的好狼,就是爱嗥了点儿。
不过看在他那么能干的份上,顾茫决定不嫌弃他。
狼羣的分工明确,既然墨熄要去外头狩猎,让自己在领地里巡视、打扫、清洗,那也没什么不应该的。还有煮饭,煮饭这件事情虽然有点复杂,他花了十来天才努力记住了贴在那些瓶瓶罐罐上的字,但他很得意,因爲现在他不但认识“糖”,和“盐”,甚至还会写“米”,“面”,“油”。他觉得自己非常了不起,而这也亏墨熄嗥嗥有方。
至於“醋”和“酱”则太难了,他暂时不会,也没打算学,反正醋的味道那么重,他闻了就皱鼻子,这辈子也不会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