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初语穿好衣服,蒋黎桢这才肯放她进客厅,一面还要将室内温度调低。她听见父亲的声音从厨房那嚣杂鼓噪的响动内传来,过去和他说了几句话便被赶了出去。
先前大哥的婚期定了下来,就在一个月后,由於是极简式的户外小型婚礼,所以要忙的事情并不算太多,即便如此,有关婚礼的桩桩件件,事无巨细,都是马虎不得的。
初语从小虽课业学得一般,但却写得一手挺秀遒丽的柳体楷书,所以替大哥誊写宾客请帖的任务就被她主动揽下。
此时初语坐在离窗最远的沙发凳上,望着眼前茶几上的果盘发呆,玻璃台面折射出的细光总是那般温存柔软。大嫂从包里拿出一份宾客名单递给初语:“小语,这里是所有宾客的信息,这次可真是太麻烦你了。”
初语接过那张名单,略略望去,拢共不过五十人,她笑着应道:“这有什么麻烦的,倒是我好久没提笔了,写得不好姐姐你可别怪我。”
束唯偏着头轻声道:“怎么会呢。我给你看看定版后的请帖,已经做好了。”
“好呀。”
请帖设计沿袭了他们一贯追崇的极简风,灰白的透明外塑纸用一根浅绿丝带松松扎着,里头就一张横贴,一面是大哥和大嫂在南法阿尔勒小镇上拍的婚纱照,下面用烫金花体印书出他们二人的中英文姓名,另一面则是宴请的信息。
初语只需在相应的空白处写下宾客姓名,末尾再附上时间地点即可。
她提出先试写两张,便和束白去了书房。墨汁研和好,她顺着名单写好两张,感到神思渐渐入定,便一张张往下写了去。
不知是在哪一个瞬间,纸面上的笔触蓦地顿住,暗墨渐渐在纸面洇染蔓延。
心散了,下笔便有了谬误。
直到束唯叫住她,初语这才抬头望过去。
“小语你怎么了?手怎么抖得这么厉害?”
抑止不住的僵麻,像是神经末梢都断了循环,她此刻几乎控制不了躯体的反应。
初语放下笔,将颤抖的右手藏下桌,紧紧贴在大腿上,忽作轻松地叹一声:“哎,好久没拿笔,生疏了好多。唯唯姐你先出去忙吧,我歇一会。”
束唯轻轻将手搭上初语的肩,语气愧疚:“小语你累了就休息,不要勉强自己,这些东西不急着要的,我们还有很多时间。”
初语笑着应好。
可当束唯关上门离开后的那一秒,顷刻间,她仿佛觉得周遭的空气像被猝然抽空般,眼皮猛跳,呼吸也随之僵麻。
她的目光牢牢停留在宾客名单的第九列——挚友 顾千禾
那沉底的一束光骤然照向水面,恍惚之间又匆匆消散。
无声无息的,随着洇透纸面的那一滴墨,染进了旧日偃息的时光。
父亲的书房有一整面胡桃木制的开放式书架,其中留着一层摆放照片。多数是初语和母亲的,因着大哥不爱拍照,所以只有零星孤散的几张里,存有他的身影。
一张是在大哥去空军军校报道的那天,一家人在军校门口拍的留影。还有一张,是大哥高三那年在棒球场上的照片,当年十八岁的大哥,身量容貌早已长成英姿勃发的大人模样,可他一旁站着的那个人,却远比大哥更具吸引力。
清风绿草的映衬下,那人如同盛暑烈日般张扬肆意,他穿着白底竖条的球衣,棒球帽抓在左手。即便笑时,眉眼之间也始终透着一股清傲不羁。
漫长的时光模糊了他的面貌,大约有七年,有关这个人的一切都随着消流的时光,嵌在了旧梦尘嚣里。
好像忘了。又好像永远都记得。
他那穿云破雾般的耀眼,仿佛是这沉郁天地间的唯一天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