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另一条, 则是由碎石子铺在泥土上的路, 地图上也有标识,但显示是小路,往前走有一个村子和一座山,里面没有什么景区的标识。
“两位, 怎么说?”孟九歌把车子停在了岔路口,“我们是去前面的村子里看看?要是有农家乐的话, 我们可以坐下吃顿饭, 顺便去附近逛逛。还是开车去国道,半小时后去到另一个市区觅食?”
“D市的市区好像有挺多旅游景点来着,这个时候人应该很多, 不如去村子里看看?”坐在后座的刘玥探头, 抛出了一个几乎没人可以拒绝的说法。
“来都来了, 不如去看看吧。隔壁市什么时候都能去, 但这个不出名的村子就不好说了。”
“凌同学怎么看?”孟九歌看向了凌一琳。
凌一琳实话实说, “我们本意是避开人多的地方, 村子是不错的选择。只不过这个村子连混凝土路都没有,里面的开发程度可能会比较低, 大概率只有小卖铺,没有农家乐。”
“唔,没有农家乐的话,我们也能用车里的自热食品凑活一下,这个倒不是问题。”孟九歌说道,言谈之间已经作出了选择。
来都来了,怎么可能不进去看看呢!
就这样,在混凝土路和小路之间,孟九歌一脚油门开向了小路。
道路虽然只铺设了碎石子,但下面的土层明显是夯实过的,开起来极为平整。车辆驶过后,留不下任何的轮胎印,只是会带起一波尘土,和偶尔被轮胎压飞出去的几颗碎石头。
保持三十码左右的车速,在孟九歌往前开了五分锺后,一个几乎没有三层楼的村子映入了众人的眼帘。
村子的开发程度确实不高,但是开过最开始那一段路后,水泥地面就重新出现了。
映入眼帘的青砖瓦房看起来有种上世纪的年代感,不过在屋内的人走出来后,这种年代感就消失了。
他们身上的穿着一看就是现代风,而且不大的小广场上还停了不少车,甚至还有一辆车是省外的车牌。
在孟九歌驾驶着车子停在广场上后,不少人投来了好奇的视线,打量起了这个本该帅气十足,但却是粉色喷漆的越野车。
这样特殊的搭配,他们还是头一回见到的,也不知道是村子里哪个人的小辈那么有个性。
“这些车是五一从外地回家的本地人,还是和我们一样的游客?”刘玥背着包从车上下来,四处打量着周围,试图在这个广场上寻找标识。
“应该是后者,这里没有什么景区,连小卖部的标识都没有。”孟九歌也从驾驶座上跳了下来,背着同款背包。
凌一琳是最后一个下车的,她也把同款背包拿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