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你们要去哪里?”
“我的目的地是先去鹭岛。那里有我的家人。”
辛自明沉默了,他把四阶魔种留给楚千寻,是有着一点自己的私心。
一方面他想还了楚千寻的人情,更主要的是他希望楚千寻的能力尽快提高,等到他们队长封成钰升级四阶的时候,就能够得到楚千寻的帮助。
对他们的队伍来说,是承担不起失去封成钰的损失的。
他叹了口气,还是收起了楚千寻那些三阶魔种,坦白了自己的心思,“老封冲早要进阶四级,说实话,我本来是指望着你到时候能够帮忙。好在鹭岛也不算太远,将来我们或许可以过去找你。”
叶裴天回来的时候,就看见楚千寻和辛自明头碰着头,坐在沙发上,就着几份图纸讨论。
辛自明穿着一件白衬衫,戴着眼镜,拿着笔在茶几上的图纸沙沙地写着,楚千寻一手摸着下巴,双眼放着光,不时加上几句话。
期间辛自明下意识地摸了摸腹部的伤口,楚千寻还急忙殷勤地给人家端了杯热水。
二人一直讨论到夜色渐深,辛自明才收起图纸告辞,并约定了明日一起去基地统一建造的冶炼中心制作兵刃。
楚千寻笑盈盈地将身体不适的辛自明一路护送回去。
回到家时,口中哼着小曲的楚千寻心情很是愉悦。
他们所住的复式楼,一楼是客厅,另有一个独立的餐厅,餐厅挨着厨房,边上还有一间小小的储藏室。
叶裴天沉默着站在餐桌边,垂着眼,慢慢转着手中的一杯白水。
“看。这是我的了。”楚千寻在他身边坐下,手指间转着那枚四阶魔种。
辛自明在她的记忆中,是一位刻薄而残忍的大佬,他曾经为了抢夺一枚高阶魔种,毫不犹豫地利用魔物害死了另外一整支同样臭名昭着的佣兵团队。
当时有人在远处偷拍了这一幕。楚千寻还记得自己在报纸上看见的照片,这个男人站在屍山血海中,一身白衣染着污血,脖颈挂着一片黑色的鳞片,半明半暗的面孔上,眼镜反着光,只看得见一张阴测测裂开笑的嘴。
现在看起来,至少在早期,辛自明还是一位精明中透着不少人情味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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