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再三聚首(1 / 2)

“小楼。”

楼宁之的视线随着声音的方向转了过去,“嘉鱼?”

谈嘉鱼笑问她:“你怎么这么着急?”

楼宁之朝她身后看去, 心不在焉地道:“昨天不是请假了吗?我就想着今天早点过去。”

“你在看什么?”

“没什么, ”楼宁之问,“你刚刚过来的时候, 有没有见到什么面生的人在看我?”

谈嘉鱼:“每天都有很多人看你啊,都很面生。”

楼宁之:“……”

她看了一下手机时间,作出抬脚的姿势:“我先走了,有事给我发消息。”

谈嘉鱼:“好, 拜拜。”

楼宁之单肩挎着书包,三步并作两步冲下了楼。谈嘉鱼弯了弯眉眼,慢条斯理地也下了楼。

一个人影从教室后走出来, 牢牢锁住了谈嘉鱼的背影。谈嘉鱼也回了一次头, 什么都没看见。

庄笙在校园里魂不守舍地游荡着,不知不觉就晃悠到了上次去过的操场, 大中午的, 在篮球场上活动的少年郎们还在挥洒汗水。

还是上回那一批人, 哥们一二三号都在,见她失魂落魄地坐在篮球架下的钢架上, 对视了一眼,有个人朝她走了过来。

“又见面了。”哥们一号说。

那人背对着太阳,隐去了他的表情,庄笙望着他:“嗯。”

哥们一号:“有没有兴趣来一场?”

庄笙沉默良久,打了一场,中午闲得没事的人少, 而且时间短,倒是没引来大范围的围观,有路过的学生偷偷拍了几张照。

再次婉拒了对方要联系方式的要求,也拒绝了对方递过来的水。

庄笙问:“你们是大几的?”

哥们一号以为自己有戏,骚包地扒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大四,你呢?”

庄笙没回答,继续问道:“你们知道学校有个叫xxxx的社团吗?”xxxx就是楼宁之随口编造的那个。

大四的学生离社团已经很远了,就连篮球这个学期也就前阵子能玩玩,马上就该实习了。

看他们的表情,庄笙就知道了答案:“我再去问问别人。”

哥们一号为了能追到妹子,区区这么一个问题怎么会不给她解决,立即道:“你别急,我给你打电话问问,我认识懂这些的朋友。”

哥们一号生怕她走了,一边翻通讯录一边看她,“很快问到,我保证,找到了。”

他拨了个电话出去。

果真很快,结束都不到三分锺,哥们一号说:“没有这个社团。”

庄笙道:“是新成立的,就几天,每天中午和晚上都有活动,摄影系。”

哥们一号搔搔头:“那我再帮你问问。”他咕哝了一句,“这社团也太活跃了吧,哪有中午晚上都有事的,又不是话剧社赶着排练。”

再三分锺后。

哥们一号说:“确定,没有这个社团,你会不会是记错名字了?”他道,“要不你来我们单身协会吧,分享脱单秘诀,对了,你有对象没有?”

庄笙:“有,谢谢。”

哥们一号的少男心登时碎了一地。

上回论坛帖子里爆料的那个,他只当是有人随便回复的,现在亲耳听到,可谓是晴天霹雳。庄笙礼貌地朝诸位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哥们一号失魂落魄:“我又失恋了。”

边上的同学一拳一拳地砸他肩膀上,“滚,失恋一万次了还失恋,人姑娘压根就没看上你。”

庄笙出了校门,没回家,而是搜索了附近一家苹果专营店,上个月刚发布了新款手机。楼宁之发布当天给她提了一嘴要换手机,但一直在军训,军训完了她自己估计是给忘了。

庄笙推门进去,径自朝最新款的手机走了过去。楼宁之的那部是银的,她就拿起来了个银的,但是看看觉得黑的也不错。

营业员上来介绍了一番,她眉目冷清,营业员对着她连话都比对别人少了不少。

后来见她对颜色举棋不定,说:“请问您是送人还是自用?”

“送人。”

“具体送什么人?”

“我对象。”庄笙视线又落在了玫瑰金的那款上,似乎更不错,楼宁之应该喜欢骚包一点的吧。

营业员笑容洋溢:“这是今年新出的颜色,很有辨识度的。不过送男士的话,可能要看对方对粉色的爱好呢。”

庄笙:“不是男士。”

营业员:“???”

庄笙没抬头,手指在手机边缘抚过,唇角忍不住牵起一丝笑来:“她是女生。”

营业员见多识广,镇定道:“那送这款正合适了,她以前用过咱们家的机子么?”

庄笙:“用的6p,好像是去年出的。”

营业员:“那我就直接建议您选玫瑰金了,这款机子和去年的机子外观没什么大的变化,很多换新机的顾客都换了这个颜色。”

庄笙:“是么?”

营业员:“是的。”

庄笙:“那就这个吧,给我拿一台。”

营业员:“好嘞。”

营业员领着她去收银台,给她开单子,见她拿出手机看着屏幕,顺便推销道:“您不考虑和对象用情侣机吗?您再挑一只白的?”

庄笙确实心动了一瞬,但是价格让她打消了这个念头,摇头道:“不用了。”

营业员也不失望,麻利地开了单据,待庄笙刷过卡后,将单据塞进小袋子里,两手奉上:“您的手机,请慢走。祝二位百年好合。”

庄笙:“谢谢。”

她拿着新买的手机回了家,上网报了个驾校,把练车考驾照提上日程,然后花了一个小时学英语,一个小时看成人高考的辅导书,五点开始研究晚上的菜谱。

似乎她从来没有去过学校,也不知道楼宁之打着忙社团的幌子去做一些别的她不知道的事情。

【我已经在回家的路上啦,今天社团不忙】

庄笙无事发生地回复她:【饭菜已经熟了】

“我回来啦。”楼宁之朝厨房张望,结果庄笙就坐在沙发上,连忙扑过去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抱抱,“我好想你啊。”

庄笙拍拍她的背,说:“快去洗手准备吃饭。”

楼宁之糊了她一脸口水,哈哈大笑着去洗手了。

酸梅薄荷鸡、冰酿番茄,都只做了楼宁之一个人的份,庄笙吃她少油无盐的大杂烩,楼宁之在她碗里瞪眼看了会儿,只得出一个结论:“不是人吃的。”

吃过饭后,庄笙进了房间,出来的时候手背在后面,一步一步走到楼宁之跟前:“闭上眼睛。”

楼宁之猜到她要给自己什么东西,欢欢喜喜地闭上了,还很自觉地把两只手一并伸了出来。

庄笙把没拆封的手机盒放到了她手上:“睁眼吧。”

楼宁之睁开眼,惊喜道:“哇。”

哇得特别真情实感,一点儿都不浮夸。

笑意瞬间跃上了庄笙的眼角眉梢,白天来的阴霾都被扫去大半:“给你的。”

楼宁之迫不及待要拆盒子,刚把外面封的保护膜撕掉,就住了手,往盥洗室冲,扬声道:“我吃了饭还没洗手呢。”

庄笙失笑。

楼宁之回来三下五除二把盒子彻底拆了,捧着手机笑得傻兮兮,庄笙拍拍她的头:“别笑了。”

楼宁之哪有不笑的道理,这可是庄笙送给她的第一个礼物,而且特别贵重——相对庄笙的收入来说。她隔着外膜摸了摸,又放下了。

庄笙:“你不开机吗?”

楼宁之:“没有手机壳,待会儿再弄脏了。”

庄笙指指她先前那个手机:“我问了,这两个一样大的,通用。”

楼宁之:“用旧了的,怎么能放到新手机上。不行,你替我先收起来,我怕我忍不住动,等我买了新的手机壳和手机膜,我再用。”

庄笙:“……”

刚买的新机器被冷藏了,楼宁之的兴致却一点都没有衰减,逛了一晚上的手机壳,矽胶的、浮雕的、硬壳、皮质的,五花八门,要不是庄笙拦着她,劝她差不多就够用了,最后她能买下来一个店。

挑挑拣拣地买了三十多个手机壳,楼宁之心血来潮道:“要不然我再给你买一个手机吧,我们买情侣的。”她对情侣款异常地执着,住过来的这段时间已经把能用情侣款的都换了情侣款,包括毛巾,上面的图案也是一对动漫的cp。

庄笙不想她浪费钱,便道:“我用你换下来的那个就行,不用再买。”

楼宁之不高兴地哼唧道:“我用新的,我用旧的,传出去我是什么人啊?人家说我虐待媳妇儿。”

庄笙说:“我给你买,你也给我买,听起来不是很像交换么?这不就失去了送礼物的乐趣吗?你让我别跟你见外,你这就不是见外了么。”

楼宁之挑不出她什么错来,又知道她一向抠……不,是节俭,舍不得钱用那么贵的,硬要给她买可能会适得其反。用旧的就用旧的吧,自己这个外表看起来还有八成新,再把壳膜一换,和新机也差不离,遂点头同意了。

最重要的是可以情侣款了,她又兴冲冲地挑起了情侣手机壳,庄笙忍不住在旁边多了一句嘴:“那你之前买的那些单人的怎么办?”

楼宁之随口道:“我拿到学校去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