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如愿以偿(2 / 2)

“你好。”

楼安之和她错身而过,上了电梯。

“楼金花她秘书来了?”她问楼宁之。

“来了。”

“问工作上的事吗?里边人都这样了,她能说话吗?”

“不是。”楼宁之神情古怪道,“她秘书说爸爸接手了公司的事,是不是要收回大姐的权力呀?”

“……你小说看多了?咱们家除了楼金花,有一个有经商头脑的吗?”虽然楼安之对楼国庆把楼宛之打成这样心存怨言,也不至於全盘否定她父亲,“他要是真的想收回公司,就不会让秘书过来了。”

“哦。”

楼宁之低着头,说:“我觉得爸爸这次做得不对。”

楼安之说:“你以为我觉得他做得很对吗?”

两人又不说话了,楼国庆不在,在的话她们俩也不能怎么样,现在能做主的当事人楼家老大还躺在里面监护着呢。

又一天的下午,楼宛之被转进了vip病房,大概五点一刻的时候,她醒了,这次是彻底的清醒,比之前浑浑噩噩地昏一阵醒一阵好多了。

楼宛之先是叹了口气,伤口疼,笑了一下,便呲牙咧嘴了,说:“我现在这副尊容,你们就不要一直盯着了吧?”

她被包成了木乃伊,尤其是右手和右脚,包得一个有三个大,腿还吊在半空中,一只手做了固定,另一只手输着液。

楼安之:“你在房里挨打的时候怎么就没想过你会是这副尊容呢?”

她背过身去,说:“我去外面走走。”

楼宛之:“……”

当着她的面哭有那么丢人吗?

楼宁之喊了声:“二姐。”

楼安之顿了下脚步,楼宁之把她拉回来,说:“还是我出去走走吧,顺便买晚饭回来,我随便买,你随便吃。”

她溜得极快,病房里就剩下楼宛之和楼安之两个人。

楼宛之在后面一唱三叹,说:“你看我一眼啊,再不看我我要死了。”

楼安之用一双极力忍泪的红眼睛瞪着她:“你再说那个字试试。”

楼宛之想给自己掌嘴,奈何两只手一只也动不了,求饶道:“我错了。”

“你嘴里没有一句话能信的。”楼安之坐在病床旁的椅子上,说完这句便没有再开口了。她也没有看楼宛之,而是望着身边的监测仪器,心跳的曲线起伏很稳定,手指慢慢地点在了楼宛之吊水的那只手的手腕上,然后轻轻地握住了。

楼宛之:“你……”

楼安之面色不善:“闭嘴。”

楼宛之委屈地闭嘴。

楼安之:“一把年纪了卖什么萌,还噘嘴,给我憋回去。”

楼宛之:“……”

没想到挨了一顿打,楼安之对她反而越来越凶了,但她却从这种态度里感觉到了另一种亲昵,被喜怒无常地骗了太多次,她有点不太敢肯定。

没有哭,连一滴眼泪都没有,就刚刚说要出门走走的那个时候眼眶红了一下。

生气了吗?看起来像是,但是可能是顾忌着她现在是病人,所以暂时没有进行暴力攻击。

准备答应自己了吗?似乎没有这个迹象啊。

事情变得更糟糕了吗?楼银花不至於这么没人性吧?

楼宛之大脑飞速运转着,一边观察一边分析着从刚醒来看道楼安之的每一个微表情,看着看着把自己看得眼花缭乱了,要不是确定没被打到头,她怀疑自己要脑震荡了。

楼宛之熬不住了,闭眼说:“我睡一会儿。”

楼安之给她调了点滴的速度,“睡吧。”

“你亲我一下。”

唇上如愿以偿地一热。

楼宛之带着美梦睡去了,事情没有变得更糟就好。

作者有话要说:看了昨天很多争论惹,在“楼爸爸打人是错误的”这个大前提下,可以讨论一下

是不是乱伦?对於血缘关系来说,不是。但是对於这一家人来说,是。如果不是觉得乱伦,尤其是自己主动勾引了老二,心里愧疚的话,金发发不会主动挨打(作为一个双商高的大总裁,她想不挨打有一万种不挨打的办法,具体的下章她自己会说);如果不是觉得乱伦,银发发不会这么久一直在犹豫,举棋不定(这点小楼说得有失偏颇);如果不是觉得乱伦,楼国庆不会下死手,同性恋比起来乱伦这件事,真的是洒洒水了;小楼的话,她是个小傻子,只要全家人开心平安就好,大姐二姐一起她无所谓。

楼国庆是不是渣,是不是暴力狂,只会依靠暴力解决问题,并不是。首先考虑他的受教育程度和出身背景,农村人,中学辍学,白手起家,传统思想浓厚,这样的人做出这样的举动是完全符合人设的,而且现实中家长对於乱伦的看法,不信看评论里举的一些例子,打到重伤的也不是没有;第二,参照小楼的成长,小楼说:“我爸爸脾气很好,从来没有对我发过火。”说明楼国庆已经修身养性至少十八年,家里的氛围也代表是一家和睦的。

第三,为什么会这么严重?主要是因为金发发是老大,老大没有做出榜样就算了,还带坏老二。如果今天出柜“乱伦”的是银花,说我喜欢大姐,是我主动追求大姐的,楼国庆不会打她,会打金花(但是不会下死手)。可以参照昨天有条评论说国外有个爸爸发现兄妹乱伦,一枪崩了哥哥,然后在妻子坟前自尽惹,大概就是这样的道理。

第四,在站在金发发的角度想的时候,也体谅一下老人,他们没有我们与时俱进的思想。现在太过追求自我,反而导致有些人过於自私了,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属品,但是孩子也不能仗着父母的疼爱,恃爱行凶。

多罗嗦了一点,欢迎理性讨论,但是抬杠的话注意看大前提:“楼国庆打人是错误的,并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