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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与她朝夕相处且日渐冷淡的枕边人,又会是谁。

靳摇枝不敢多想,她并非喜欢猜疑之人,比起在内心构建各种假设,她更喜欢探索真相。

既然如今已经在七年后的林氤面前露出马脚,那还不如顺势将那躲在暗处的“鬼魂”揪出来,只可惜此刻的她和林氤都说不了话,要是她也能熟练掌握拿笔写字就好了。

七年后的靳摇枝思绪飞回当下,是因林氤的唇被咬出了一道细小的口子,而她也体验到了那微弱却入骨的痒麻。

始作俑者仍旧坐在桌上,沾了情/欲的脸被迫割舍掉几分从容,所谓的冷漠似乎成了几道可以随意被磨平的棱角。

七年前的靳摇枝还以为自己足够游刃有余,低着头问:“面包不吃吗。”

那一角面包自然还在林氤手上,林氤说:“吃的。”

随之她便看着靳摇枝吃下了手里的面包角,她那目光定定的,因为一动不动且又毫无波澜,所以显得格外木讷,一点也不像虎视眈眈的烈性动物了。

林氤太会藏了,就连眼底的两三分情绪,也藏得完美无缺。

她正好比张弛有度的上好弓弦,想袒露心底的爱欲将对方浸染完全的时候,可以将自己拉到满弓,而在自认为需要收敛之时,又能完完整整地回复原状。

七年后的靳摇枝甚至不敢狂言,自己了解林氤能有五分。

七年间的共枕似乎只是肌肤相碰,终归是碰不到心里。

七年前的靳摇枝坐在桌上岿然不动,见林氤把面包角吃完,干脆将余下大半片面包拿起,居高临下地喂到林氤嘴边。

而七年后的靳摇枝可太了解自己了,“她”分明是想驯服眼前这木讷大狗,殊不知圈套早落在自己的脖颈上。

林氤倒也是配合的,微微倾斜着身,就着靳摇枝的手将面包一口口咽下,中途还喝了靳摇枝喂来的牛奶。

牛奶本来是她备给靳摇枝的。

结果牛奶打湿了大理石板,两人在朦胧水影中又拥吻在一块,十指克制地相握着,起於拥吻,止於拥吻。

七年后的靳摇枝记得,她和林氤越过这一步,是在限时情人结束的当天。

那是一个契机,也是一个信号,证明她们不必再因游戏而游戏,此后种种俱是真心。

如今靳摇枝只觉得,真心喂了狗。

林氤就是狗。

19

这样的黏腻,七年后的靳摇枝早已习惯,在这些朝夕相处的年月里,於她和林氤而言,其实做/爱就像做饭一样频繁而简单。

她们之间的亲密就是靠一次次的零距接触堆积起来的,是喘/息和热汗滋养了连理的枝,枝干将她们穿在了一起,让她们自己也以为,彼此间不可分离。

但很显然,做饭比做/爱更容易交心,也更容易在方方面面中了解彼此,只可惜在七年前,即便靳摇枝和林氤住在一起,她们也极少一起做饭。

两人都太忙了,忙到白日分别,夜晚见面,一见面就是相拥着汲取温暖,而忘了两颗心也该紧搂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