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日出东方(1 / 2)

在举城离开江城前,伏云珠出城一趟。

面前长河映日,几具屍骨残骸在浑浊河水中缓缓飘过。

她又拿出那个花灯,像往常一样,轻轻摩挲着。

佩玉一袭白衣,站在她身边。

“好看吗?”伏云珠问。

佩玉张了张嘴,没有说话。

小兔子玲珑可爱,两只血红的眼睛,似乎洗尽戾气。

伏云珠双手托着花灯,弯下身子,把它放在水中,目送它随流水远去。

她这半生的仇恨、执念,都承载着花灯而去,此刻她浇尽心中块垒,难得畅快起来。

“接着。”

佩玉愣了愣,从她手上接过一块薄片般的小石头。

伏云珠膝盖微曲,右腿蓄力,手往前一扬,小石头如飞燕般掠过水面,连续起落,惊起一行水花。

她拍拍手,“你也试试?”

佩玉点头,效仿她的动作,石片脱手而出,咕噜一声沉入河中。

一点水花也没有。

伏云珠扶额,“玩这个不能用蛮力,要用巧劲,看我的。”

她蹲下身,重新选了块石头,放在手里掂了掂,接着弯腰侧身,轻轻一掷,动作一气呵成。

石片如一只轻灵的小鸟,从水面掠过,身后一长串水花,飞了大半条河,才沉了下去。

佩玉由衷佩服。

两人在河边打了一下午的水漂,直到天色渐晚,残阳如血,飞鸿入长天。

伏云珠抬头,“要走了。”

佩玉恋恋不舍地打了最后一个水漂,见石片依旧笔直沉下,闷闷道:“嗯。”

江城门口,浩浩汤汤的车队停在路旁。

所有的百姓都会迁移往佛土。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事,路途漫长,魔兵相阻,可以预想前程有多艰难。幸亏佩玉身上备有许多偃甲,可以加快路程。

一匹骏马被人牵在队前,不甘地撅蹄,长长鬃毛披散着。

伏云珠:“这是江城最好的马,你救了江城,该你来坐。”

佩玉走近,骏马被她身上的煞气所影响,竟安分下来。她纵身上马,“我去队伍后。”

烈马昂首嘶鸣,绝尘而去。

伏云珠摆摆手,“走吧。”

夜风浩荡,云破月来。

泠泠月光照耀前程,车队缓缓驶往西方。

而在魔域之内,魔君手握夜光杯,饶有兴致地望着这一幕。

“不放弃一个人吗?”她笑道。

洞庭道:“我派兵去拦住她们。”

魔君挑眉,“拦?”夜光杯晃了晃,深红的酒液潋灩,“圣人庄的时候,佩玉她们对柳环顾有一舟之恩,这次就当还了情,让她们去佛土吧,反正几条小鱼,也翻不起浪。”

洞庭攥紧手,不甘之色一闪而逝。

魔君:“陵阳呢?还在和那根小树腻歪?”

洞庭替她斟满酒,“是。”

魔君握着酒杯,走到琉璃窗前,俯瞰山河人间。魔宫建在圣人庄旧址,云顶之上,正好看两界风光。

她站在云海,发出与后来无数强者相同的喟叹:“无敌是多么寂寞。”

洞庭:“……对了,有个和尚来找过王。”

魔君侧身,“是吗?”

洞庭道:“我把他囚在别院里。”

魔君笑了笑,“和尚过来做什么?”

洞庭耸耸肩,“谁知道,给魔讲禅理吧。”

魔君沉默片刻,问:“云梦,你说有朝一日,仙与魔可以共处吗?”

洞庭骇然:“当然不能!你怎么生出这样的念头!”

魔君叹口气,“在我们那个时候,魔喜欢吞食仙家的内丹、人族的血肉,这是印在身体里的本能,正如人逐野兽而食之一样。”

“可是在万魔窟底这么多年,有很多的魔开始进化出另一种本能,用魔气代替内丹、血肉。魔气生於天地,循环往复,生生不息。至於那些不知运用魔气的魔物,早被淘汰成了神智全无的怪物,互相啃噬。”

就像一头食肉动物,被困在一片草原里,不适应食素的,就会被自然淘汰。

她继续道:“魔与仙、与人,遭非从前那般不可转圜,你们当年没被羁押入万魔窟的,不也有了一套自己的修炼之法?”

魔君走到案前,抽出一本话本,“这书上也记载了这个道理,叫做‘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叫寄余生的,真是个妙人,居然能用短短八字,说出天地至理。”

洞庭皱起眉,“但是我们被囚禁万年,如今又血洗整个仙门,仙魔之间的仇恨永不会消失。”

魔君把话本放回,“也许只有鲜血才能洗清仇恨,可这样,又如何是个尽头?”

洞庭:“你生了退意吗?”

魔君折身,望着广袤的河山,“我只是在想,如果没有仙、没有人,这个天地该如何无聊。你看,寄余生这么久没有出续集了,她变成鸽子精飞走了吗?”

洞庭站起来,“往好里想,说不定她已经死了。”

魔君浅笑,“你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