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公堂之上(1 / 2)

“请肃静, 现在宣读法庭纪律。”

安静空旷的法庭上,旁听席坐着的人零零散散不到两排,戴着记者证的人却占了一半。但他们表情平常, 显然没有太过重视这场庭审。

最前方坐着一对神色憔悴的中年夫妻, 他们浑身上下没有一件不是名牌, 但此时此刻却毫无往日的风光模样。

所有人都看向站在中间的书记员,她表情肃穆,字正腔圆地宣读着冗长的纪律条规,却没有人不耐烦地发出声音。

在绝对安静的环境里, 语言都会变得格外漫长。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听得走神的人便立刻跟着人群站起来, 看着三位穿着黑色法袍的人走进法庭, 坐在书记员身后高出二十公分的席位上。

书记员转过身,对坐在中间的审判长道:“报告审判长,庭前工作准备就绪, 可以开庭。”

审判长点点头:“请坐下。”

待法庭上所有人员坐下后,他敲下法槌。

“S市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

“传原审被告人,卫铮到庭。”

身形消瘦的青年被两名法警带入场时,旁听席上出现一阵沉闷的躁动。

面容憔悴的中年夫妻看见他, 顿时红了眼睛,似乎要将他生吞活剥一般死死盯着他。

青年似有所觉, 抬眼看过去,只一眼就波澜无惊地收回了视线。

这就像是一种无声的嘲弄, 中年女人最先绷不住, 表情都狰狞了起来,怒喊道:“你这个杀人犯!你不得好死!不得好死!”

她一边骂着, 一边哭了起来。

周围的人拉住她,却不能捂住她的嘴,那些谩骂和痛哭声畅通无阻地传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

一旁的法警走过去提醒,而青年却已经面不改色地在正中间的被告席上坐下。

他双手铐在身前,随意地往桌上一放,便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

审判长看着旁听席,开口道:“请原告人亲属控制你的情绪,第一次提出警告。如有第二次,你将被请出法庭。”

中年女人的哭声顿了顿,不甘愿地收敛了一些,却还是低声啜泣着。

她旁边的中年男人抹了把脸,盯着那颗背对这边的脑袋,面色阴沉。

审判长终於移开视线,继续道:“执行法警,打开卫铮的戒具。”

青年抬起手,任由法警将他的手铐解开,至始至终都没有一个多余的表情。

法警们在他身后坐下,审判长看了看手里的资料,沉声道:“S市北区人民法院,对S市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卫铮,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他看向卫铮,问:“被告人卫铮,庭前书记员是否已经告知了你在法庭上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卫铮平静地回答:“是。”

“你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检察员,是否申请回避?”

“不申请。”

审判长又看向辩护席:“辩护人,你们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检察员,是否申请回避?”

石律师和他的团队坐在辩护席位上,回答:“不申请。”

“现在,由审判员程刚宣读庭前会议报告。”

寸头青年坐在旁听席的角落,时不时低下头偷偷发送短信。

法庭外,穿着红色卫衣的青年一边看着手机,一边张望着入口的通道,脸上的焦急遮掩不住。

他忍不住再一次拨通已经打过十几次的那串号码,却依然处於关机状态。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X年11月14日晚上10时许,在北区五金店老街后巷内,被告人卫铮与被害人张志鹏因旧怨发生冲突,持刀将被害人张志鹏的喉管与大动脉割断……”

法庭左侧的公诉人席位上,较为年轻的检察官宣读着起诉书,每一句话都使得旁听席上的那对夫妻捶胸顿足,潸然泪下。

被告席上的青年却始终无动於衷,仿佛这些事都与他无关。

“……经S市北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张志鹏的死因是失血性休克死亡。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有:报案材料、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等。”

检察官看了一眼神色平静的青年,继续道:“本院认为,被告人卫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S市北区人民法院。审判长,起诉书宣读完毕。”

冬日的白天也总是阴沉沉,在这个注定不会平静的上午,满大街张灯结彩的喜庆气息在某些人眼里早已荡然无存。

昨夜下了一场大雪,整个城市银装素裹,朔风凛冽。

刘然裹着臃肿的羽绒服站在警局外面,望着树上堆积的皑皑白雪,鼻头冻得通红也没发觉。

明日便是除夕夜,是一家人团团圆圆阖家欢乐的日子,但有一个人再也没有家了。

他扬起头,不让自己哭出来,眼泪却不争气地往下流。

“……昨晚那个案子审出来了吗,这马上就要除夕了……”

“……还没呢,那老头啥都不肯说,看病历他也没几天活了,能不能熬到开庭都还不一定。”

刘然低下头,装作看手机,却将身后走出来的人说的每个字都抓住。

但两个穿着制服的人发现门口有人后,便收起话题,并肩走出警局。

刘然看着他们的背影,慢慢转回身,望了一眼面前令人心生胆怯的公安机关,却还是抆了抆脸,硬着头皮再次走进去。

“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向其进行讯问。”

检察官站起身来,看向被告席上的青年,开口道:“卫铮,下面公诉人向你提出几个问题,请你如实回答。”

青年沉默地点头。

“你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属实吗?”

他没有半点停顿,回答道:“属实。”

检察官看着他,又问:“你是否承认上述犯罪事实?”

“承认。”

检察官继续问:“你是用什么割断被害人喉管的?”

青年回答:“瑞士军刀。”

“你割了几刀?”

“一刀。”他的样子依然平静,旁听席上的家属却哭得更撕心裂肺,肝肠寸断,几乎下一秒就要昏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