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兽的直觉总是很敏锐,不过相对於准备万全的人来说还是差了一些。
一方在明一方在暗,阮明珠扭头时,只瞧见了浪人刀客的一虹白刃。
当温热的狼血飞溅她一脸时,她醒悟过来,连爬带跑,跟着落跑的几只小狼,向沙地远方的一片植被稀疏之处奔去。
几支箭如利刃一般插中了鲜活的心脏,几匹小狼还没来得及发出一声呜咽。随后阮明珠被一把拽起来,她挣扎着,喉咙里发出一声低吼,紧盯着面前的几个高大的人。
“这是什么东西?”一个人将几只幼狼提入牛皮口袋,又转过头来研究这个小孩。
“被狼养大的孩子?”沙哑的声音传来,一位将脸兜得严严实实的女人看了她几眼,“一起带回去吧。”
那小孩嗷呜一声,咬在刀客的手指上,他将她一下子摔下来,她的身子虽小,却也如狼一样灵活生猛,一下子又扑腾起来,双眼猩红,似乎恨不得生吞血肉,为“同类”报仇。
刀客的目光一凛,掐住了她的颈部,提起来,“小狼崽子,老实点!”
她依旧不依不挠,牙口甚好,咬着一切可咬的地方,像只发狂的野兽,最后被人揍了一拳,晕死过去,也与几只死掉的幼狼一起扎进口袋,草草带回了营地。
此处是一些浪人聚集之处,地处边境,朝廷管不到这边,也无心去管。舞刀弄棍的,越货走私的,杀人未偿命的,伴随着刺耳的胡琴,轰闹成一片。
那些刀头舔血的人一时好奇於狼孩,勉强收容了她。
由於这孩子一醒过来便咬人,於是将她栓在了破营帐前的一木桩子上。
别人拿着肉干在她鼻边引逗,但见她跃跃欲试,想要扑食时,又将肉干飞快收起,留得那狼孩皱着鼻子,龇牙咧嘴,倒是别样有趣,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她除却扑食时凶猛一点,其余时刻一直在警惕地瞪眼瞧着这些人,那些高大的人在拴着她的链子前来来往往,似乎对她并没有什么伤害之意。
混在一堆浪人中,她慢慢摸清了这里的生存之道。
那扛着大刀,脸上几道长疤的凶悍男子,便是这里的“狼王”。他率领着一帮部下,操着刀枪棍棒,去抢过路小商小贩的货物,而后回来瓜分——是谓“打猎”。时而又去与另个营的浪人争斗打架,抢夺水源。
原来与狼群中也没有什么差别——要打架,要抢赢,才能有最好的肉吃。
在她有限而简单的想法之中,生活就是这般模样。
她觉得四肢趴在地上扑咬,十分不好发力,便逐渐随人学会了走路。又看人拿布料裹着身躯,不容易受伤,她便学着也抢了布来,给自己缠上,最终她在一群蛮子喝酒吹牛,唾沫横飞间,学会了说当地土语,虽然十句里头没一句透着文雅。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