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喜欢我?好啊,那我要一辈子喜欢我自己,绝对忠诚於我自己。
你不喜欢长的太好看的?因为有危险感?好啊,那我要一辈子喜欢好看的,我要收集最好看最有魅力的脸。
你要走了?好啊,那祝你走的远远的,我们永远不相见。
这些过去在日记奋笔写下的字,温未礼一字一句写的非常非常认真。
她一句话要写上百遍,她边抹泪边想,为什么自己当初就说不出这样的话,为什么自己要冲动,为什么自己会错了意,为什么喜欢是她,为什么要带自己去演唱会。
无数个为什么如同无数的细绳,它们缠绕捆绑,割开温未礼的面具,它们不断解构着温未礼。
她一笔一划,用力的想要在自己的生命轨迹上抹去这道疤痕。越用力的写,越感觉写在了别人身上,她想,那个人看到这么长段的话,一定会后悔的,於是她更加用力的写,她试图用危险打动那个人。
可是,她发现,那些字根本不是写在别人身上,她回头才发现,自己躯体上全是沾满了她自卑的文字。
不,不可能,这绝对不是她自卑,是爱情,爱情才是最自卑的,也是最卑鄙的那个!
温未礼讨厌爱情,她不信爱情。
洗不掉的文字覆盖就好了,温未礼不喜欢单色,所以她要用彩色的颜料去覆盖。
丑陋的日记本丢掉就好了,温未礼不喜欢写日记。
腐烂的街道远离就好了,温未礼和父母搬离了这座城市。
过去的自己忘掉就好了,温未礼的记忆力本来就不太好。
从此,温未礼只奉行一个原则——忠於自己。
看呐,她果然是最自由的。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番外一气呵成,我个人挺喜欢的,因为我已经很久没有写这种个人色彩很强的小作文了。
小温的过去不复杂,这个番外也不是要虐的预警。
但我很满意,因为小温的形象又丰富了一些。
第46章
“我当然急啊。”温未礼退下外套,将其挂在客厅的共享衣柜上,“因为我最可爱的恋人,脸上竟然摆出那种苦恼的表情。”
左和棠挠挠腮,“其实也没什么,就是觉得我们太笨蛋情侣了。”
“这样不好吗?”
左和棠正弯腰脱鞋,听了温未礼这句话,直起了身思考了起来。
“这样挺好的。但我感觉,我好像不是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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