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不知道,在过去一年里,这件往事已经在我脑子里回放过无数次。
···
再次与袁苑桉通话时,我似是不经意地、轻松地提起往事:
“……当年你那一巴掌都把我打懵了。”
她沉默了一秒有余,我非常害怕她对不上!
沉默过后她才说:“对不起……很痛么?”
“哈哈,印象中没多痛,就是太突然了,完全搞不懂。”
“当时我挺生气的。”
我没让自己表现出忐忑,流畅又语气很轻快地接话:“明明是你突然要我抱你在先。”
“我只是要你抱我……没让你做后面的事!”
“啊?抱,不就那个意思吗?”
“不是!……而且还在车库这种地方……”
——对得上!是她本人!我安心了。
如今我可记得清楚。
两年前,也就是她搬进来的第二年,当时我们虽然同住却甚少交集。有一天晚上,接到电话叫我去接人,然后就在酒吧接到了醉得东倒西歪的她。
很难想象袁苑桉居然会喝醉,对不?事实上我也是就见过这一回。去到时,她是独自待着的。
我连她喝醉的原由都没过问。
一路无话接回来,停好车,又下去副驾那边,解安全带,把人扶出来。
她有点不稳,需倚靠才能站住。就这样离得近了,迷糊中她竟亲了我嘴角!还低语着,要求我抱她……
当时我觉得可以啊,她看起来如此诱人怎能拒绝呢?
然后就照办了……
好吧,就算我理解错“抱”的意思,可是——后来的哪一步她都没有抗拒啊!
其实,整个过程不过十来分锺,显得匆忙且潦草。事后,她平静下来,倚坐在还有余热的车前盖上,冷着脸问:这算什么?
叫人分不清她的态度。
我怎么回答来着?噢,我说:你想算什么都行,我可以不较真,也可以……
是挺混蛋,然后就得了一记耳光。
在那之后,我不太敢面对她,她也能躲则躲。这情况,不知不觉就持续到我遇袭昏迷也没有改善过……
就算如今事过境迁,我想我有必要解释一下:
“虽然当时很乱来,但若没有一点喜欢,我也绝不会随便……”
“一点喜欢就可以了?!”
“我不知道有多少点,以前我搞不清楚。”与其堆砌言辞,不如实话实说,“但以为你死了的这段时间,我明白了,是十分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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