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皮甲仿佛被赋予魔法,在火海中安然无恙,少女泰然置身於熊熊烈火,棕发迎着烈风飞舞。
“我说了,你们抓错人了!”
少女站在火海中大声抗议。
“火焰烧不死我,证明我根本不是女巫!”
村民在惊惧不安中缓缓后退。
人群中响起义愤填膺的叫喊。
“火焰烧不死你,更说明你是邪恶的女巫!”
叶芝:“……”
好嘛,逻辑闭环了。
“那些丢失的家禽都是魔兽干的。”少女强调道,“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村民们面面相觑,一位身穿粗麻长袍的农妇出面指证道:
“我回村的时候亲眼看到,伱把村里的鸡带走吃掉,鸡骨头还丢在原来的地方。”
少女怒道:“那只鸡已经走出村庄领地了,你们怎么诬陷好人?”
当着村民怀疑的目光,少女大声背诵法典中的条令。
“依照国王法典财权法第七页第十四条,冒险者有权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之下,於村庄法理范围外自行获取补给品。”
格蕾据理力争:“再加上那只鸡走出村子领地了,所以我不是偷,而是正大光明的拿!”
面对少女的引经据典,村民们如听天书。
刚才那位正义的群众愣了一下,旋即勃然色变。
“你还光明正大地偷?还说你不是女巫!”
格蕾:(_)
本地的村民太不懂法律了!
此时,叶芝已经和管家离开马车,混进人群凑热闹。
叶芝身旁,一位铁匠提议道:“丢进河里,淹死她!”
“这位大哥。”叶芝表示很奇怪,“丢进河里,她不就游走了?”
铁匠看了眼叶芝,压低声音:“真女巫你敢抓?找个理由,赶快放她走得了。”
叶芝愣在原地,静止如雕塑。
“少爷?”弗卡斯呼唤。
叶芝低声道:“别说话,让我捋一捋逻辑……”
实际上,叶芝已经回想起这位少女的身份,游戏中的重要主角,龙裔格蕾。
严格来说,村民家丢的那只鸡,并不算格蕾偷的。
因为格蕾谨遵法律,用散落米粒的方式,勾引那只鸡跟随她走了五里路,等了整整两小时,带着那只鸡走出了村庄的法理范围,这才安心将其享用。
其背后的原因,令人暖胃。
由於形迹过於可疑,再加上村中屡有家禽遇难,格蕾自然被当做女巫,由村长发动全村男女老少协力逮捕。
叶芝觉得这很龙裔。
不愧是老滚五精神的传承者,有抓根宝偷鸡之遗风。
我这趟前往晨霜岭拓荒,正值用人之际。
格蕾有着巨大的潜力,搁手游里至少是张初始四星SR。
如果能招募她担任贴身侍卫,安全性大大提高了……
叶芝暗下决断,站出身道:“各位,我能为这位冒险者担保,以伯朗第家族的名义起誓,这位冒险者绝非邪恶的巫师。”
话音落下,村民们纷纷诧异地看向叶芝,神色充满戒备。
然而,在看清少年的长相之后,敌对的气氛顿时得到缓和。
“这位少爷,您有所不知,村里丢失的并不止一只鸡。”农妇表示担忧,“很多家禽要么莫名消失,要么死状凄惨。”
“我最后再说一遍,这是魔兽干的!”格蕾气愤地叫喊。
“什么魔兽?”叶芝追问。
“我猜是蛇鸡兽,因为我在来的路上就发现有蛇尾留下的痕迹。”格蕾说,“这种杂食魔兽的食谱里就有家禽,再加上体型不大,夜里进村根本发现不了!”
叶芝颔首…这判断倒是和游戏剧情里差不多。
依据主线,这貌似是个新手关卡,守关的蛇鸡兽位於村后山,并不算强,一环冒险者就能轻松解决。
可是,就我和弗卡斯,老弱病残里至少占两样,远远够不上一环的评级标准。
看来,只能依靠生活职业的玩法了。
“也就是说,如果我能带回威胁村子的元凶,就能洗清她的女巫指控,放她离开了吧?”叶芝看向为首的村长。
村长颤巍巍地道:“这位大人,请你莫怪,我们相信您的担保,可也同样希望能够得到一个交代……”
“放心,我没有怪罪你的意思。”叶芝微笑,“你们先把这位冒险者放下来,给我一小时,我很快把魔兽带回。”
弗卡斯诧异的看了眼叶芝。
这次出远门,少爷似乎变了很多。
要是换做以前,绝对不会如此谦逊有礼,而是早就用马鞭抽打这位老人了。
看来,挫折的确能改变一个人的心态。
尤其是继承荒无人烟的晨霜岭——
遭遇了这么一个巨大的挫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