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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宁到现在都还记得那个平板。

那时候能借的钱都借遍了,她还在跟保险公司拉扯医药费,她每天给时央送完饭后,就去医院食堂买一个馒头,因为这里有免费的汤。

说是汤,寡淡的跟水没太多区别,表面浮两颗油星子,蛋花是看不到的,只飘着一丛丛的紫菜。

鹤城是中部城市,冬天冷得很,又没暖气,汤放在食堂的不锈钢大桶里很快就凉了。

孟宁到现在也还记得那汤的滋味,所以她再也不吃紫菜。

她卡里就剩一千二,是这两个月的生活费,她去了趟电子城,苹果三星什么的肯定买不起,她去二手店买了假苹果,标志上没有向上的那片叶子。

要五百,她犹豫了很久。

时央住院后她不常哭,觉得一哭就软弱了。可那天她站在电子城的楼道里,面对着消火栓和下水管道,一个人悄悄的哭。

就这五百的假苹果平板,为什么她要犹豫这么久,还觉得好奢侈啊。

明明那对躺在病床上的时央来说,是转移注意力的必需品。

她买了,她想要是等下个月保险还是报不下来的话,她就去借高利贷,以后自己慢慢还。

现在她跟温泽念说起这些,其实有种很恍然的感觉。

那段记忆太刻骨铭心了,所以放进大脑里的抽屉并没有变黄褪色,只是你把它抽出来拍一拍,是能呛出眼泪的厚厚的灰。

但你忍过先前的那一阵酸涩,再仔细去看那旧照片一般的记忆,发现你还是想看的。

因为——

“我很想她。”孟宁笑着跟温泽念说:“你还记得我妈的样子么?我很想她。”

温泽念大约会永远记得那一天。

那是11月13日,事后翻阅新闻的话,会发现全世界那天没发生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左不过是某领导出席了某经济论坛,某电影节颁奖礼顺利举办。

可是那一天,孟宁在把往事藏了很多年、当成一块溃烂的疤后,第一次主动说起时央。

她笑着说:“我很想她。”

那时天光从购物中心的巨幅观景窗里射过来,投射在地面的玻璃彩纹有种教堂般的光效。温泽念把购物袋递到另一只手里,腾空的手捏了捏孟宁的掌心:“我记得她。”

“我记得她眉毛是浅棕色,头发的颜色也浅,眉毛边有一颗小小的痣。我记得她手很巧,会织毛衣,还给我织过一条米黄色的围巾。我记得她笑起来的时候总是很轻,像吹来一阵风似的肩膀抖一抖,然后抿着的笑意才绽开来。”

“孟宁,除了你之外还有人记得她,我也很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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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宁本以为自己再也不会主动提起时央了。

又或者她以为自己很多年后终於艰难的提起时央,会痛哭一场。

其实不是,她只是细细碎碎跟温泽念聊了很多时央的往事,聊了很多她们共同的记忆。坐到温泽念车里的时候,透进来的夕阳照着她一边肩膀,她忽然觉得那样的感觉像秋天。

固然带着很多的怅然。

可你也已能看到其中的阳光。

温泽念握着方向盘,问她今晚打算做什么,她说买了一套打折的科幻小说,送到附近一个快递点了,待会儿去提。

她们聊的是些很细碎的日常,这让孟宁有种感觉,她以后可以很正常的跟温泽念聊起时央了。

在吃到一顿很好吃的饭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