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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下半年,学校把文学院搬到了新校区。李彦君开车送她过去。新校区是一个鸟不拉屎的郊外,校舍簇新,周围尚未完全被开发的土地郁郁葱葱。

保安坚决不让私家车进门,就算是家长也不行,除非叫辅导员过来签字。

无奈之下,李彦君只好在学校门口停了车。

李默然下车,准备将东西搬进新的宿舍。外面骄阳似火,热浪起伏,简直如置身蒸笼一般。

刚拿了一个提包下来,她就听到对面的公交车站牌处传来孩子的哭声和吵闹声。李默然回头,看到一个身材窈窕的长发女孩手里高高举着一个玩具,另一只手攥住一个胖小孩儿,她斜睨着胖小孩儿:“你还扎不扎我的伞了?”

胖小孩儿哭声更大了:“不了!我不扎了再也不扎了!”

旁边胖小孩儿的奶奶一个劲儿地掰那女孩的手,大声骂她“扑街”,女孩穿了高跟鞋,比老太太高了一个头,在老太太的攻击下她竟坚若磐石,岿然不动。她也根本不理那个老太太的叫骂,直到胖小孩哭着保证说“我错了姐姐我再也不这样了”,才把手松开。

那老太太搂住孙子,嘴里还是吐出一些不堪入耳的脏话。女孩看都不看她一眼,自顾自打开手里的阳伞,撑开之后发现上面撕了好几个大口子,她摇摇头,把伞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李默然看到她走过来的时候,脸被太阳晒得通红,几缕汗湿的长发黏在了额前的皮肤上,偏棕的瞳孔折射出太阳的光线,像恒星一样闪亮。

第一次,她认真地欣赏一个人,因为她身上有一种闪耀的东西,是她从来没有去审视、感受过的。

或许那就是简扶杨所说的,她身上没有的东西。

但这也验证了,情绪是一件多么麻烦的事情,就只是惊鸿一瞥,她记了那么久,隔了很多天之后,仍然能在人来人往的操场上一眼认出她来。

李默然把女孩身上闪耀的东西,当成了学习任务来研究。

性格使然,她不可能去搭讪。

只是写生的对象,从夕阳和思源湖,变成了操场上奔跑的她。或者,坐在台阶最高的地方认真拍摄的她。

有好几次,李默然发现女孩在偷偷看自己。她故作不知,然后假装不经意回头,就发现女孩像偷了东西的小孩儿一样被她吓一跳。

幼稚。她在心里嘲笑自己,就像她嘲笑曾经的初中同学。

一天,李默然像往常一样坐在台阶画画。那女孩跑完步也上来了,只不过貌似兴致不高,拿出相机拍了几下,就呆呆的坐在那里看夕阳,过了一会儿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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