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惑竟然失败了, 这大概还是小狐狸第一次碰壁。
公孙无期走的很快, 苏杳杳回过头时那人的身影已经被人潮淹没,但她记得那人衣服上的图案——鹿踏祥云。
在鎏金又以鹿为家徽的, 只有公孙氏。
苏杳杳勾唇一笑, 转身离开。
凭借过人的姿色, 苏杳杳一来就成了今朝醉的花魁,随便舞一曲就能迷得人神魂颠倒。
那日撞见的人虽没再出现,但苏杳杳已从各色人的口中得知了这位大名鼎鼎的“无期公子”。
“他啊就是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品性顽劣,屡教不改。听说还去若水学了几年术法,回来还是狗屁不懂!”
“可不是,败家子跟他长姐简直没法比!”
“当然了,公孙瑾可是正经八百的继承人,嫡长女!他算什么?也就他娘有些手段,进了公孙家的大门,不然他以后也就当个龟奴!”
“这公孙无期啊,一天到晚就知道花天酒地。你看看鎏金,正经姑娘见了他谁不绕着走?真是白瞎了那一张脸!”
……
虽然都是骂的,但不得不承认公孙无期在鎏金是真的出名,几乎是家喻户晓。霍祈年暗暗感叹,为了不与长姐竞争她还真是拚,就是不知她娘会不会气吐血。
跟着看了好几段记忆,满城百姓无一人说她好,公孙无期俨然是社会毒瘤一般的存在,这倒是与不归路的典故有些吻合。只是如此出名的人物,又怎会连个名讳都不曾记载?
后来的几日公孙无期都没有出现,也不知是不是去了别的馆子。
转眼就到了花魁大赛,来参赛的都是各地有名的红楼,与青楼的区别就是这些地方的女子都卖艺不卖身,她们精通琴棋书画、诗词歌舞,每人都有一技之长。
今朝醉里才子佳人齐聚,一时人满为患,一座难求。各地方的花魁们轮番上台,争相献艺,惊得众人连连拍案,满堂喝彩。
最为出众的当属江如烟,这人霍祈年有印象,以前在若水听学时公孙无期就常拉着她到曲流殇,一来二去也就熟悉了。此女不仅容貌一绝,更是弹得一手好琵琶。
一曲中了,富家公子们争相献花。
“张公子献桃花十朵!”
“李公子献桃花五十朵!”
“无期公子献桃花一百朵!”
……
众人惊讶,纷纷感叹他的出手大方。霍祈年寻声望去,果然在三楼的一处雅间楼台上见到了公孙无期。
那人将玉骨扇一展,轻轻扇动,一派风流模样。
这些桃花都是真金白银换来的,得数最多者便是魁首。众人於是都在猜,今年该是曲流殇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