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3章 会海(2 / 2)

临高启明 吹牛者 1842 字 23天前

魏必福答道:“以小民之见,可严行保甲之法。即着落各保甲挨甲编定字号,於船尾印烙某州县某保某甲第若干号船户某人字样,於船身或首尾涂漆颜色记认,即远处了望亦可分别。仍造花户字号细册,一样二本,以一册报官,一册存保长处,不时核查。各船只许白昼撑驾生理,遇晚则聚泊原港,如有一船为非作歹,及夜间私撑出外者,许甲长及同甲八船报明保长,公同首官拏究。若九船相互容隐,经保长查首者,将九船并治其罪。如保长通通容隐,别经事发,或地方官访拏者,将保长一体连坐。”

魏必福的回答令张枭忍不住腹诽道:“看来王阳明的‘十家牌法’在古代还真是不二之选。”

保甲法作为古代一项重要的社会治理措施,始於宋代,一直延续到民国。虽然王阳明作为理学大家再三教人要“立诚”,但当其深深领教过刁民之刁的时候也就顿悟了“兵者,诡道”的真理,左手鸡汤,右手权谋,对刁民不能行仁政。王阳明巡抚南赣,在到达府衙就任之后,就发出了他军事生涯中极为着名的一项措施——《十家牌法告谕各府父老子弟》,具体内容与魏必福所说无异。核查的具体内容有:谁家今晚少了某个人,去了哪里,去做何事,何时回来。谁家今晚多了某个人,是谁,从哪里来,做何事。凡有一家违反,十家同罪。

魏必福见张枭不说话,便继续说道:“河海盗多系驾船捕鱼之奸民,往往出没汪洋巨浸间,探有往来孤舟,肆行劫夺后即风帆远引而去。若遇官司捕拏急迫,彼则沉赃水底,依然渔户。更有等积奸网船,白天在港捕鱼,夜晚则出港行劫,等处无不皆然,大为民害。行保甲之法使得渔户之间相互监督,将此等流动之人纳入受监视和控制范围,也使外来陌生船只失却藏身之处。”

清代於成龙治理太湖流域匪患的史料张枭是看过的,便点评道:“对船只进行编保只是一个方面,目前元老院收编疍户、置行政村,大体上已经解决了渔民的问题。水上盗匪劫来的物资需要到岸上的市镇变换成银钱,因此还需加强对沿江陆地窝家的稽查。南海县地处三角洲地区,水网密布,相当於所有居民全部纳入保甲范围。或许明朝已经推行过保甲措施,但这样的规定必须要保甲长素质高且勤奋用心才行。广东州县诸事拖延,我见前院词讼,有延冲至五六年才结案的,若非屡屡催促,无异於等一张废纸。”

於成龙曾经也对太湖流域的渔民和村镇居民推行过编查保甲的政令,但此后太湖地区盗案并没有因此而减少,甚至在雍正年间有增多的趋势,可以推测保甲的执行情况不尽如人意,很可能这项政令根本就没有执行下去。

不过以明代官员的眼界,对於河海盗的治理能看到这种程度已经算能吏了。张枭指出的执行问题一下子就戳中了魏必福的痛处,让他心服口服:“首长洞察入微,此乃前朝积弊,任我等有天大的能耐,也无可奈何。”

坐久了的张枭有些腰酸,站起来伸了伸腰,说道:“元老院这不就来了吗?我们来这里,只办三件事,公平!哦不,改造!改造!改造!”

“首长有如此雄心,实乃万民之福。小民对首长的钦佩之情有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魏必福奉承道。

魏必福的马屁张枭没听进去,心中暗自盘算着:此地果然是政务纷纭,接下来还得下乡实地查访。要想成为一个好的继任者,得遵守“二八定律”了,即延续前任80%的政策,剩下20%进行创新,且看他如何施展吧。

结束了这场对谈之后,魏必福立刻在市政府请了假,到九江堡去了。黄熙胤苦等多日,已经是望眼欲穿。见魏必福突然到访来延请,不由地喜从天降,稍加准备便随魏必福来了广州,见到了张枭

简单的聊了几句,张枭便问起他的履历来

“回禀首长,学生於崇祯四年中辛未科进士,观政两年后授南海知县……”

“你这升迁速度可以啊!”张枭有些吃惊,据他所知,清代读书人从中进士到做官这一段时间,短则两三年,多则十几二十年,甚至有一些进士终其一生,都一直处在候补官员的职位,做不了官。虽然明朝的读书人比清朝少得多,但这位黄县令的升迁速度不可谓不快。

“惭愧,惭愧,”黄熙胤谦虚道,“侥幸而已。”

“你既作了这些年的南海县令,相比对县政县情的了解比魏参议更透彻。我既来这里当南海县的父母官,以后还要请你多多参谋指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