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迷龙看王志飞掏出了一把金色的手枪,然后“哢嚓”一声子弹上膛的声音,让张迷龙立刻软了。
王志飞把手表递给了他,然后把罐头和菜刀递给了马大志:“先做出来吧,吃完了我出去看看,诶,对了,这是哪?”
马大志接过菜刀,抆了抆,放在了身后一个牛皮套子里面,用手拍了拍,很高兴的样子。
“禅达!”
“我记得最后打的那一仗在衡阳啊,怎么跑到南边来了?”
“一直败,可不就跑南边来了,我还东北的呢。”迷龙在旁边搭腔。
说完了,迷龙就后悔了,这军官要是恼羞成怒,毙了自己怎么办?
那可是团长啊,就算是死了都和我们埋不到一块儿。
“倒也是!炸了窝的兔子,往哪跑的没有。”王志飞居然没有反驳,反而赞同的点了点头。
马大志把罐头放到火旁,火上是一个罐子,里面煮着那一把米。
“也不是啦,长官我知道你的,你打仗和别人不一样啦。我听说过你们115团,在衡阳以前,一直打的是胜仗,大家都想去115团啦!”马大志说道。
王志飞看了一下资料:这陈家的王志飞和别人确实不一样,打仗带头冲锋,端着花机关就上去,算是一个铁头莽夫吧。
“长官!可以吃了!”马大志把罐头扒拉出来,又把粥端了下来,结果傻眼了!
筷子还好说,这碗没有,就这么一个罐子。
王志飞看向旁边的迷龙,迷龙倒是看的出眉眼来,去屋子里拿了两只碗:“用完了还我啊!”
王志飞没理会张迷龙的傲娇行为,倒是马大志连连道谢,毕竟这家伙一毛不拔是出了名的,能做到今天这样,已经是很可以了。
只有王志飞知道,这家伙虽然长的五大三粗,但是却是个吃草的牛魔王。
王志飞打量着院落,看着炮灰团都有谁在~
李连胜,正在房檐底下晒着太阳,那是一个把魂儿丢在山海关里的人,只剩下进食的本能了。
此刻虽然吸了吸鼻子,闻到了王志飞这边的罐头香味,但是却没有动弹,可能是王志飞的枪起了作用,也可能是王志飞这身上校服的作用。
林译,正打理着自己那几根不太服帖的刘海,胸前挂了好几枚勳章,穿的也不似其余炮灰那么脏,怎么说呢,格格不入又融入其中。
他就像是一枚长了霉的橘子,一面光鲜亮丽,但是另一面已经腐烂了。
要麻、不辣、豆饼,旁边那个应该是康丫,不过,王志飞并没有看到兽医和孟烦了,兽医肯定在,不知道孟烦了是否到了。
吃完了饭,王志飞起身,和马大志说道:“我先出去转一圈儿,晚上回来。”
王志飞把碗递给了马大志,又看了看迷龙:“手表给我留着,晚上我赎回来。”
说完王志飞走了出去。
“挺能装犊子啊,我还没说多少钱呢,你就说你晚上能赎回来?你赎回去个坤八啊!”
张迷龙看王志飞走远了开口说道。
“不要看了蛇屁股,你的金疙瘩跑了,人家那衣服,可是团长啊,怎子可能和我们一群炮灰在一起?”
要麻笑谑着说道。
“就算不回来,我也希望王长官这样的人多一些,他是能带着兵冲锋的团长。
他这样的人多一些,我们就能少死一些。”马大志的话很有哲理。
说完,马大志把开水倒进碗里涮了涮,吹了一口,美美的喝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