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他还兴致勃勃地谈论要怎么样才能提高人们的文学品位。
他的结论是通过立法。
根据评委会的评级,用法律限制书籍出版的销量。
按照他的想法,这样的话,文学市场大量的空间就会开放出来。
许许多多新的人才、新的观点就会有崭露头角的机会,非商业化的写作就会成为大众主流。
如果禁止人们去买百万销量的垃圾,就会逼人们去买更好的书了。
“你这想法很独到。”一个声音表达了疑问,“但这样的话,那些作者根本就赚不到什么钱吧?”
“赚钱?就是不赚钱才好,应该就只允许那些不以赚钱为动力的人写书。这样写出来的书才足够纯粹。”
“可是,如果有很多人都想买某一本书,偏偏书籍只出版那么多该怎么办呢?”
“一万本书还不够吗?现在线下看实体书的才几个?”
“我就看实体书,所以,如果有人想买,那该怎么办?”
“你难道不知道在网上订阅电子版吗?”
“电子版就不受销量限制吗?”
“当然受限制,不过,能够在网络上大受欢迎的书充其量只是一种服务大众卑贱癖好的商品,没什么文学价值。这和真正的作家没多大关系。”
“喜欢看网文的,不是傻瓜就是无赖。”一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轻蔑地说道。
然后一名哲学家随声附和:“说的没错,譬如说哲学也不需要那么多人懂。”
“用‘哆啦咪发嗦啦西’这七个音阶创作出来的歌曲对於大众来说,不管怎样都够了。”一名作曲家接着说道。
这里到处都充斥着典型的《阿特拉斯耸耸肩》式对话。
坐在我旁边的人很快点了杯酒:“在现在的文学界,如果有人不认为必须有一个高高在上的‘国家’把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管起来,会被认为是个怪物。”
那是我熟悉的声音:“即使有人决心要把自己看到的真相说出来,也不会有人听,有人信。前阵子有人写了篇《目睹地球》,没有哪家杂志肯刊登。然后那人又写了一篇《纳特凡卡战争》的书评,杂志社还是不敢刊登。直到他写了一本揭幕真相的《向人民致敬》,费了好大功夫出版了,最后丢了自己的命。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因为立场不够正确。”我看着眼前手工烧制不甚精细的盛酒器皿说。
“没错。”穿着皱西装的男子转脸看向我——他是十年前和我妈离婚,跟我说已经完成了对我的十八岁抚养义务,让我不要再去找他的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