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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傅归意平时放肆惯了,但到底还是心系城中百姓的,所以此刻尽管心中有些不情愿。

但还是伸手,宛如冰雪般凉冷的手细细摩挲着沈梨的背部。

“听见了吗?”

“我要去忙正事,沈梨,明天再继续。”

傅归意心中纵有遗憾,但不可能不管城中百姓,老百姓的房屋大多都是茅草和木头

一旦燃起来,那便是火借风势,止都止不住。

沈梨此刻只穿了一件轻薄的中衣,松松垮垮的挂在肩膀上,真当是美人如玉,在现代社会娇养出来的肌肤,是大部分古人望尘莫及的。

她忽然想起小说中的剧情,这把火,是女主为了逃出家族所放的,却没想到,火势蔓延,蚕食了无数人的生命。

而女主自己,也跌入火海。

她是被男主所救,所以才侥幸留得一命,如果能在男主之前救下女主的话,那么就能让女主欠傅归意一条大大的人情。

虽然,沈梨知道自己这样偏心不好,但没办法,谁让她就是喜欢傅归意呢。

对不起了,李怀枫。

沈梨在心中道歉,於是果断合拢衣襟,急匆匆的站起身。

傅归意拿起衣架旁的胡服,胡服并非宽袖,而是窄袖,穿起来十分方便。

眼看着傅归意已经扣腰带了,沈梨赶紧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了傅归意。

“沈梨,我有事情要忙,你乖好吗。”

傅归意难得耐着性子哄人,小丫鬟却摇了摇头,语气十分坚定。

“大小姐,我要陪着你一起去。”

火灾现场往往是杂乱无序的,傅归意去也是为了指挥士兵,她本想说沈梨想法太过天真,一个丫鬟去火灾的地方能做什么?

但到底是狠不下心嘲讽。

傅归意是这样的人,她不在意的人或者事物可以贬到尘埃里,可她一旦在意上心,便一丝重话都舍不得说。

也罢,让这小丫鬟长长见识也好。

傅归意心里下定主意,她彻底转过身来,轻轻点头,抬手替人合拢衣襟。

“既然你想跟着来,那就一起来吧。”

坐轿子的速度远不如坐骑马,傅府马厩中养了十几匹千里马,有些是傅归意父亲在世时,先皇赏赐下来的马儿后代。

有一些,则是别人送的。

傅归意最锺爱的是一匹黑马,毛发乌黑靓丽,跑起来的速度尤为快,这是她杀了一个蛮族人所缴获的。

长靴蹬住马镫,傅归意一个翻身就上了黑马,转头看着沈梨,她弯下腰,伸出自己的手。

傅归意掌心虽然很冷,但是她的手很有力,也比一般的女子大一些,握住的时候,能给人带来一种无法言喻的安全感。

伸出手,沈梨紧紧抓住了傅归意的掌心,炙热与寒冷相贴,傅归意手臂发力,直接把人带上马。

“搂紧我的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