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阿姨要在鹏城举行婚礼?」
甄文秀喜气洋洋,宁雪却一下抓住了重点。
难道季雅换了一个结婚对象,要是和乔治的话,应该在京城举行婚礼才对,季家可是在京城定居几十年了!
甄文秀不甚在意,「在鹏城有什么奇怪,现在乔治主要在鹏城发展事业,他们的婚礼或许会请一些乔治的生意上的朋友。」
这样一说倒也有点道理,宁雪在这些人际关系上花的心思不多,也没过多纠结。
甄文秀兴致很高,要让宁雪一起去鹏城参加季雅的婚礼。
甯雪刚刚好对夏晓兰在鹏城的动作很好奇,也就答应了她妈。甄文秀将女儿从头打量到脚:「你平时穿衣服太素净了,去参加你季阿姨的婚礼,还是喜庆漂亮点好。」
「好的,我会抽空上街去买两件新衣服的。」
吃什么穿什么很重要吗?对宁雪来说都不太在意,有这空闲时间,还不如多学一会儿,世上哪有什么生而知之的天才,知识都是一点一滴积累的,非要说有不同,那就是像宁雪这样智商高的,同样的时间能记住更多的知识,理解的也更快。
宁雪的衣服大多是深色系,不用费心搭配,也更耐穿。
不过她妈说的也有道理,那毕竟是季阿姨的婚礼,甯雪对季雅的观感不如从前,到底甯、季两家是世交,基本的礼貌还是要有的。
甄文秀眉头一挑,「你自己去选衣服?别又选些素净的衣服回来,还是妈带你去买吧,也别挑时间了,现在就去。」
让宁雪自己去买,甯雪连街都懒得逛的人,主动去过的服装店大概只有『蓝凤凰』。
想到宁雪要去照顾夏晓兰家的生意,甄文秀堵心的很。
她直接把宁雪带到了季雅在王府井的工作室。
季雅这个工作室投入了重金,虽然最近两三个月人季雅人都在外面,工作室还是在稳稳当当的发展。
季雅把握大方向,具体的活都交给别人去做,她也觉得有何不对,她付了薪水,请来的人自然要干活。除了国外请回来的设计师和助手,季雅在国内又招了三个服装设计师,这三人都是从羊城和沪市挖角过来的,季雅认为他们的水平不够,也只能依赖他们干点基础工作。
甄文秀带着宁雪来,工作室是热情招待,都知道甄文秀是季雅的好朋友,季雅不在京城,甄文秀经常替工作室带客户来。
「甯小姐的身形很好,什么衣服穿在她身上都会很好看。」
这倒不是全在拍马屁。
宁雪的长相一点都不甜美,她留着齐耳短发,个子非常高,这点是最难得的。
甯雪和夏晓兰这一批女生,其实是60年代出生的人,那个年代就算能吃饱肚子,也不可能像后世那样营养充沛,所以像宁雪和晓兰这样身高逼近170cm的年轻女孩儿本来也不多见,北方还要多些,南方就真的普遍很娇小了。
个子高,不虎背熊腰,不弯腰驼背伸脖子,有这样的先天条件,穿什么衣服都不会太难看。
设计师的话算是夸在甄文秀心上,她还谦虚了两句:
「要不是这丫头经常往外面跑,皮肤白点,也不用费心挑衣服颜色了。」
甄文秀一下子想起了夏晓兰,那身皮子就白的很,水灵灵的很勾人,难怪勾的那些男人神魂颠倒。呸呸呸,夏晓兰算个什么东西,哪能和她家阿雪比。
阿雪根本不用靠外表,她女儿是这样优秀。
甄文秀笑眯眯的,宁雪耐着性子等设计师记录了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