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芬失眠到很晚才睡着,她这个年纪,晚上睡不好第二天就会表现在脸上。
原本也不在意外貌的,早上起来照镜子觉得脸色不够好,鬼使神差的抆了点雪花膏,还往脸颊上抹了点胭脂。
汤宏恩一早就夸她好看。
「等到了县城,我和你去买套新衣服。」
刘芬轻轻嗯了一声。
就是冲钝小白如刘芬同志,也知道这时候不能自作聪明的反驳汤宏恩,告诉对方自己就是卖衣服的,不能让别人把钱赚走。
汤宏恩也没说因为刘芬卖衣服,就把结婚的衣服省了。
别人赚不赚钱重要吗?
这是一个男人,对即将嫁给他的女人表达心意。
他乐意给她买新衣服,谁也管不着!
「我还想早起给你煮碗面条吃,找遍厨房都没有米面调料,你们离家的时候收拾的可真干净。」
刘芬红着脸,「一年回来一趟,米面放着也会坏掉,临走前都送给邻居了。」
「没事儿,扫了墓我们去县里吃。」
香烛纸钱是有的,村里本来就有以此为生的人家,昨晚就买好了。
汤宏恩这是第二回给刘家二老扫墓。
过年那一回,他很笃定自己能做刘家的女婿,提前拜会了岳夫岳母。
大概岳父岳母也挺满意他这个女婿,他现在总算要转正,那给二老扫墓底气就更足了。
香点了,纸钱烧了,汤宏恩决定和九泉之下的岳父岳母说点掏心窝子的话:
「人生百岁,阿芬这一生也走了一小半,吃过不知多少苦,但我相信她的命是先苦后甜,等她成为我妻子,我一定好好爱护她,不让别人欺负她,两人相互陪伴扶持着,把人生的后半段路给走稳走幸福了!」
他这可不仅是对刘家二老掏心窝子,还是对刘芬的表白。
刘芬也顾不上羞涩,如果亲人逝去还有感知的话,她不能光让汤宏恩一个人表态,她也得有回应。
「爹娘,我想你们,你们别总替我担心,现在我和大哥的日子都越过越好……」
偷偷看了一眼汤宏恩,刘芬低着头:
「……他也是个好人。」
「阿芬,『他』有名有姓的,你现在还不能给个明白的称呼?」
刘芬被汤宏恩逼的没办法,心一横,重新向二老介绍:
「他叫汤宏恩,是个国家干部,汤宏恩同志离过婚,我也离过婚,我和他今天要去领证了,俩人朝着一个方向使劲,一定要把以后的日子过好!」
还用说啥啊,这就够了。
汤宏恩牵了刘芬的手,「走,到安庆去,等到了县城,民政局差不多该上班了!」
这俩人牵着手上了车,汤宏恩载着刘芬到安庆。
他是有备而来,先带刘芬去百货商店买了件红呢大衣,款式么也挑不出更时髦的,好在刘芬人收拾的利索,能把这衣裳压得住。
又带刘芬买了对素圈的金戒指。
「拿着吧,我的工资不低,但那是和普通老百姓比,给不了你太多的物质享受,但我会尽力给你最好的。这戒指我平时还不能往手上戴,我会时刻带在身上。」
两个简单的金戒指,比不过刘芬这两年陆陆续续添置的首饰。
但这意义不一样。
汤宏恩把金戒指当场就给刘芬戴上了,反正他现在也休假,没人知道他是市长,干脆也把另一只戒指戴在了自己手指上。
又拉着刘芬的手摆弄一番,他的手不算特别大,但刘芬骨架小,手掌也偏小,他的手完全能覆盖住。
就是以前做多了农活,手上的裂口好了,皮肤也变白变细腻,唯独手关节的变大不好改变。
「我的手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