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罗德威尔逊是谁?你是朋友吗?」
南希惊讶的反问。
夏晓兰摇头,「不是,是我弄错了。」
丹尼在开车,冲疑了片刻,「夏,你认识威尔逊家族的人?南希,哈罗德先生是威尔逊酒店的实际持有人。」
哈罗德并不低调。
像别的有钱人一样,喜欢和模特或者女演员交往,如果够的上那个圈子,听说过哈罗德的名字不奇怪。如果够不上那个圈子,自然会对这个名字陌生——哈罗德和模特、女演员交往,并不意味着他喜欢曝光,可能默默交往一段时间又低调分手,媒体都不知道。
不小心拍到了,新闻也被买下来,不会公布!
有钱人们的癖好总是不同,有人喜欢把自己打造成名人,反过来增加公司的名气。
有人则是低调赚钱,默默翻云覆雨,积累着财富。
丹尼就是奇怪,南希在威尔逊酒店实习过,连她都不知道「哈罗德威尔逊」,夏晓兰这个华国来的交换生却知道!
「不是特别熟,他去年到华国去投资过,因为巧合见过几面,只是听南希说起威尔逊酒店忽然想到的,没想到酒店真正属於哈罗德先生。」
夏晓兰说的随意,南希却不能待她随意。
威尔逊酒店的老板去华国投资,能和他见几面的,在华国也不是普通人呀!
丹尼十分绅士,却也没追问。
夏晓兰转换了话题,开始吐槽起麦卡锡教授,康奈尔大学这种庞然大物,怎么可能只有麦卡锡一个大魔王,和他同等级的大魔王,每个院系总有那么一两位。
学生私下里相处,不吐槽教授,岂不是少了许多乐趣。
终於到了纽约市,丹尼推荐了一家不那么贵,口碑还不错的餐厅,夏晓兰真的请三人吃饭。
纽约是第一大城,消费水平要比伊萨卡镇高不少,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从餐厅出来,丹尼问夏晓兰:「夏,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威尔逊酒店,你今天要回伊萨卡吗?」
夏晓兰摆手:「不用了,我约好了朋友见面,明天会回去的。」
夏晓兰下车的地方靠近华尔街。
温曼妮的律所就在附近。
纽约大学商学院也在附近。
丹尼三人冲她挥手,看她上了一栋大楼。
南希捏捏脸,「夏好神秘!丹尼,我真恨你们这些有钱人,你们毕业了可能要管理自家的酒店,而我却要替你们这些酒店继承人打工!好不容易认识一个新朋友,看起来也是有钱人……和你们来往呀,我的心太痛苦。」
夏晓兰认识威尔逊酒店的老板。
刚才还请大家吃饭,算上小费80多美元,可比伊萨卡到纽约市区的邮费贵多了!
夏晓兰掏钱时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可见又是一个「可恶」的有钱人!
丹尼看她一眼,「那你要不要跟我们两个讨厌的有钱人一起去威尔逊酒店,以客人而不是实习生的身份?」
「要!」
不去的是傻子。
丹尼有贵宾卡,由他带着去,能省不少钱。
这样一想,和万恶的有钱人做朋友还是有好处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