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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小孩天生吸引人眼球,更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她奇臭无比的大便,但幸好不是拉在裤子里,否则她一脑门冲进怀里来的时候,方简必然要一脚踹开她。

小孩拉完粑粑撕下墙上报纸抆好屁股就冲她来了,扑进人怀里没头没脑喊一声“姐姐”,方简别开脸,她很不见外自己寻个舒服姿势贴着她睡觉,甜甜蜜蜜说好话哄:“姐姐,我有点喜欢你的,其他人都不喜欢。”

房子里的小孩分男女两拨,被不同的车子拉往不同的地方,她们在车上颠簸了六天六夜,她毕竟太小,才四岁多,很快就发起高烧,昏迷不醒。

被人贩子带走的时候方简没有哭闹,也不感觉害怕,直到这个叫春莱的小女孩先是变得很热,又变得很冷,她恍然意识到,这个女孩可能会像她曾经养过的那只叫雪雪的小白兔,将要悄悄地死去了。

在一个大雨滂沱的黄昏,车子猛地刹在路边,穿藏蓝塑料雨衣的女人打开车门,抱起病重的女孩,将她扬手抛到路边草丛,像对待一只生前也并不受宠的死猫死狗。

小小的孩子还不知道什么是死,在此之前,她们已相依偎着睡了六个晚上。车门重重一声砸上时,方简以为她们不会再见。

“我能喝泡泡水吗?”

方简出神之际,她已经松开手,捡起地上的可乐瓶抱在怀里。

“走吧。”方简领着她上楼,小孩子之间没那么多旧可叙,不懂这次重逢是多么的不易和珍贵。

要等到许多许多年以后,回望时,才会对那条已淌过的湍急的河流感到一阵阵后怕,才知道重逢是亿万分之一的概率,才能领会缘分的奇妙,才能体会自身所拥有的那份幸运……

小孩潮乎乎热烘烘的小手拱进她的手心里,还是一如既往的自来熟,“我改名了哦,我现在叫姜小莱哦,你不要叫错了。”

方简比她大两岁,长手长脚,牵小孩像牵只没断奶走路还颠倒的小狗,她停下脚步,垂眸看着兴高采烈的小孩,“我记得你叫春莱,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吗?”

“你叫简简姐姐。”姜小莱说。

刚才她在楼上听阿姨说,简简姐姐买可乐去了。

方简两条秀气的眉毛皱起,“你其实早就忘记了吧。”

“昂。”她理所当然,“但是我记得你的脸……”她伸手指,方简身体后仰,不给她摸。

她只好指着自己,“你鼻子上有一个黑点点。”

方简:“这叫痣。”

“字。”

“痣!”

“子!!”

“算了。”方简放弃教学,“我叫方简,正方形的方,简单的简,你记住我的名字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