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并不常去,每季的品牌新衣都会送到家里面,姐姐继母为了维持自己的人设通常会谦让过来,谦让过去,所以我渔翁得利。
省下来的时间大多在酒吧蹦迪。
去了我家名下的一座商场。
柜姐询问我需不需要封店,我摆摆手,指着站在门口给我领着包的小姑娘,“适合她的衣服都拿出来。”
“新款夏装,裙子、短袖、连带着鞋子配饰什么的也都搭配一下。”
柜姐欣喜,整个店忙碌了起来。
刚才站在门口的小姑娘见人走了才慢慢的挪到我的身边,我听见她问:“老板,这不从我的工钱里面扣吧。”
我上下打量她一眼,棒球帽下面的脸精致漂亮,怎么看怎么喜欢。
我摇头:“这是福利。”
脑子里面又乱七八糟的想。
她原本那家的公子哥也是真的不会追人。
不过也没关系,他舍不得砸的钱我来砸。
(三)焦糖海盐奶茶三分糖
试衣服也是一件很累的事情上,所以通常情况之下我是不会试的,直接all in 就可以了。
为了让李智不至於负担那么严重,当然前面只是一个借口,实际上还是为了满足我的观赏欲,整整一个下午,她试衣服的时间就没有停止过。
期间张和元给我发消息,调侃我怎么也像个俗人一样去追人。
我特想白他一眼,声色犬马流连而过,从没立过什么超凡脱俗的人设,就是一个比较漂亮且有钱的俗人,没什么特别的,仅此而已。
最后大概是买了几条裙子,两件T恤几条裤子,以及那种比较多巴胺的风格短款上衣。
荔枝是有些抗拒的,尤其是那种短款上衣,但钱是我付的,她没办法拒绝。
最后看着连带着配饰鞋子大概十几二十个购物袋,脸上的表情有点难以描述,似乎在思考着一个人如何把这些袋子全扛到家里面去。
孩子的眼中已然没有了光。
於是在我对店员说送到这个地方的时候看向我的眼神就像是救世主一般。
这很抽象,我暂且不予评价。
既然都出门了,那干脆再逛一会,没什么大事。
我又不可能真的把李智当成我的保镖,下属。
行吧,我承认张和元说的是有些道理的,有的时候不能太较真,得有点情趣。
她很牢记自己保镖的身份,跟在我的后面被这个手,微微昂起头,煞有其事一般的来来回回的扫视着过往的行人。
猫科动物在年轻时大多有这样的毛病,且不说它们本身就因为优越的外形条件而极具吸引力,这种无意识的张扬感也让她们在公共场合极为引人注目。
我叹了口气,“荔枝,过来,和我一起走。”
她大概会习惯性的摇摇头,因为我听见她的回复的时候慢了几秒。
她跟我说:“不行的老板,这是我们身为保镖的职业素养,要在雇主左后方半步跟随,以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