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页(1 / 2)

不仅是样貌上的变化,更是精神气质的强烈反差——被凌虐的小孩,哪里还能像在爸爸妈妈身边时候一样明媚张扬呢?

房间里的人听到这句话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胆小的姑娘再也忍不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我不要在这,我要回家,我要找妈妈,我让我妈妈给他们钱还不行吗?”

之前的那人显然没有闭嘴的自觉,还在继续的进行着“恐吓”。

“这可不行。绑架比拐卖判的重,那些人可精明着呢...也许没几个月你就当妈了,山里的人不管你是十六还是十八,来了月事就可以嫁人,就可以怀孕生孩子,生不出孩子的女人可能又会被卖——你别不信,我被拐来这里之前,看的最后一条新闻就是这么说的。”

更可怕的是,她这恐吓并没有一点夸张的因素存在,这些女孩将要面对的就是如此的深渊。

比恐惧更可怕的是被细致描绘出来的具象化的恐惧,细节到这种“凌冲”会在你身上刮多少刀,接着用什么又毒又辣的药继续吊着你的命,然后再告诉你,无论怎么活着,都逃不出自己被卖进的大山。

“你为什么不逃...?你懂这么多,也逃不出去吗?”

原本的女生听到这句话自嘲似的笑了一句,“逃过,腿被打断了。”

“可能会影响卖钱,但是他们说,可以先让我生完孩子再卖给另一个人生孩子,会便宜很多...”

我沉默良久。

文明社会上所建立起的道德秩序依然没有传播到野蛮地带。

多荒谬多讽刺啊...

互相倒卖的女人和一定要生出来的孩子。

——就好像“她们”不能被算作人似的。

我的决心更坚定了。

逃不出也要逃,打断腿就他妈的撞墙死。

我宁愿死在山里,也不愿意被一个陌生男人当做生育的工具。

我妈以前总喜欢说我性子倔,在此刻我自负的将其称作烈性。

总之到这里之前,我打的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主意。

最终,我以一千三百五十元的高价被卖给了一个二十八岁的男人。

他跛脚,长得也不好看,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长得比较高——不,买卖妇女的人怎么可能会有优点呢?

他所犯得错足以让整个社会唾弃。

孬种。

我不会有什么好脸色留给这些人。

曲意逢迎对我这种没有什么社会经验的人来说到底太过於困难。

实际上我也在懊恼,为什么没有在当初稍微的收敛一下。

以至於当人贩子走了之后,张老二的娘凝视着我的脸说了一句,“看起来不是什么好脾气类人,先关猪圈里面几天,让她知道知道得听话。”

本质上是从一个深渊来到了另一个深渊。

脱离人贩子集团之后,起初我确确实实的松了一口气。但又因为不费什么心力的就能看出来,这母子俩都不是什么好相处的人,戒备感又再一次升腾起来。

对。

买卖人口的能有什么好人。

林媛,也别怕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