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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莫里森一个鲤鱼打滚,带着一地的灰尘,躲开了怪人的攻击。

然而刚刚一躲开,他的心底一个咯噔。

不好!

怪人的目标不是自己,而是身后那个赌场马仔!

但已经来不及了,在赌场马仔惊恐的目光中,他的脑袋直接被怪人那双巨大的手掌给捏住,并且还听到了头骨碎裂的声音。

“救......”

刚刚吐出一个字,啪叽一声,他的脑袋应声碎裂。

但这还没有完,怪人的手指,竟然从碎裂的头颅里伸进了露在外面的喉管,同时看着马仔的屍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

又开始了!

难道说,这个怪人在吸食人的血肉么!

“开火,不要停!开火!”

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杀人,莫里森彻底的怒了,他疯狂的扣动着扳机,但就算是如此,怪人也连头都没有抬一下。

枪......手枪根本就没有用!

不,不行,需要更强大的武器,否则这样下去,面前的怪人会将他们全部杀光!

“莫里森,用这个!”

身后,传来了同事的声音。

转过头去,他看到同事丢来了一把长柄武器。

这是?

看到同事丢来了武器,莫里森的眼前一亮。

霹弹枪,丢过来的是雷明顿M870霹弹枪!

要知道,霹弹枪的每个弹头都有九到十二颗的弹丸,能在瞬间对人体造成永久性的受损组织空腔,令人体的神经,血管,骨骼遭到重创。

这个家伙的威力,可比手枪大多了。

可惜,莫里森完全沉浸在了喜悦之中,没有考虑到人心的险恶。

他的那些同事,就算是带来了强大的武器,也没有亲自使用,反而把这把武器丢给了他。

如果霹弹枪都解决不了面前的怪人,那么正常情况下,怪人是会先攻击莫里森的,这就为了其他人争取了逃跑时间。

我一个人就是一支军队!

拿到了霹弹枪,莫里森大吼了一声,对准了还在吸食屍体上血肉的怪人,同时还有霹弹枪那低沉的枪声。

砰!

弹头上的十余颗弹丸,准确无误的击中在了怪人的身上,这让怪人的身躯微微晃动了一下,就连大衣都被打得千疮百孔。

继续!

砰砰砰!

连着又来了几枪,几乎把手中霹弹枪的弹药给打空。

最后一枪,打在了怪人的头部上,一瞬间怪人头上的围巾被弹头撕碎,血肉模糊的肉瘤露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