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卷发披散在肩头,带着一身风雪气,人站在外边,显轻熟。
路上堵车,再加上齐思嘉和叶芊芊早早到贵宾厅,孟姜这个请客行为显得很不礼貌且不合时宜。
搁平时,这样不合时宜的时间、地点,甚至没有计划好的邀约,不该出现在孟姜处处掌了分寸的一套人际交往里。
那样会显得不礼貌,不周全。
然而最终这份不周全的邀约还是破口而出,也不为吃饭,就为见一面。
一周不见,忽然一通电话过来,便被勾去魂。
孟姜失笑。不是没有意识到自己惯常维系的面具碎了些,又不太想管了。
上学时,兴许做出今天这个不合时宜的约饭行为叫肆意张扬的青春。
如今青春早就逝去,孟姜混名利场多年,心态比年龄老道,皮囊仍是二十多岁的光鲜,事实心理年龄早就超过年岁。
她在这个圈子摸爬打滚,如果还维持着妹妹人设早就会被吞的骨头都不剩下。
孟姜不是五年前的她自己。
她甚至迷茫很久,一方面希望跟齐思嘉谋一个破镜重圆,一方面心知肚明回不到过去,她不是当年的她。
时间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它会叫彼此相熟相知的对象,成为世故场里完全陌生的对方。
五年消失的一段空白里,彼此都在改变,有太多的东西横亘在中间。
去年网上有句很流行的话题,初恋再见面是什么样的,很多人的答案都是,心动已不在。
“那人已经大腹便便,头顶秃了。”
“五年不见,满脸痘痘,一堆痤疮。”
“可怕,当年的白月光,如今站在面前,甚至怀疑自己看人的眼光,无论长相性格都像是掉进了油桶里,乏善可陈。”
……这些评论是别人口中的初恋。
孟姜无比庆幸,幸得时光格外眷恋,把她和齐思嘉盛夏里的爱情保鲜起来,越过了寒冬,再遇见齐思嘉,一眼仍是心动。
抛开分开时那些恩怨情仇,在齐思嘉不怨憎的现在,孟姜能看到野草死於荒野的那把火,烧起来,新的枝丫从贫瘠黑土里冒头。
这叫孟姜仿佛回到二十出头少女初恋时悸动与热望冲动下的飞扬肆意。
她已经很久不这样了,於是在这么一个不合时宜的夜晚,明知道会不合时宜冲到,仍想要赶着时间邀约齐思嘉吃上这一顿饭。
齐思嘉见孟姜站在门口发呆,撩眼瞧她:“怎么不进来。”
孟姜手指保持微曲的姿势,她刚才站在门口发呆,只貌性敲了一下门,这会儿见齐思嘉和叶芊芊视线都在自己身上,很自然的转换了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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