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辛娜自认为她在草原上见过各种各样的男人,或英俊,或勇猛,或暴戾的,却头一回见到像宿梓墨这种,似是把所有的优点都给聚集在身,俊美,勇敢,强势……
一时间,她却是连眼都不眨一下地望着宿梓墨。
“扎克王子,孤早闻您英勇睿智的美名,如今得见,果然不凡。此番,受命招待扎克王子,是孤的荣幸,这两位分别都是孤的皇弟和表弟,这位,”宿玄傲指了指一侧的柳浩轩,“是我们青宋最年轻有为的吏部侍郎,他对京中最是熟悉,扎克王子若是有感兴趣的,可以与他说一说。”
柳浩轩拱了拱手,不卑不吭地行了个半礼。“幸会了,各位王子,公主。”
扎克和伊格诺回礼,“不愧是青宋的人才,这周身儒雅的气度,着实让我等涨了见识。”
宿玄傲又介绍一侧的宿梓墨,“这位是我的皇弟,他是……”
“他莫不是就是打败我大王兄的那位青宋的战神王爷——宸王?”辛娜立刻嘴快地问道,她目光晶亮地望着宿梓墨,“辛娜早有闻其名,据说他勇猛无双,不但连我大王兄都不敌,甚至是连西凉和东月两国的大将都败在其手下,成为其的手下败将。青宋就是因着有宸王,这才能够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辛娜慕名已久,如今能见宸王,真是辛娜之福!”说着,她英姿飒爽地给宿梓墨行了个草原上对勇士致予最高敬意的礼。
宿梓墨闻言,回眸淡淡地道了声:“幸会。”之后,他便转过了眸子,不再多言了。
宿玄傲倒是没想到辛娜竟对宿梓墨评价如此之高,而且见她兴致勃勃的,似是还要拉着宿梓墨再说,他大概也看出了辛娜的意思,连忙道:“这位想必就是辛娜公主吧!早便听闻过,突厥的辛娜公主美艳倾城,如今一见,果然如传闻一般无二。”
辛娜抬了抬下巴,她素来就被人称赞美人,更是被称为草原上最美丽的花,这种溢美之词听多了,倒是也就并不多在意了。如今,她只双眸发亮地望着宿梓墨,连声道:“辛娜早便倾慕宸王殿下,此次前来青宋,我父汗也是存了和亲之意。自古,英雄配美人,宸王殿下英勇无敌,当是我才能般配的。不知宸王殿下……”
“辛娜。”扎克拉了下辛娜,低声道,“莫要胡言乱语。”
虽说可汗的确有此打算,但却不该现在就提出来的。
辛娜却不知扎克何意,她蹙了蹙眉头,“王兄,我说得都是实话。父汗素来说,我是该配给这天下最威武的勇士,大王兄是咱们突厥的第一勇士,如今宸王打败了咱们的大王兄,那他就是比大王兄厉害,那他就是更适合我的。而且,我也很是喜欢宸王殿下,如今一见,更是倾心不已。咱们草原儿女最是不喜欢婆婆妈妈的,喜欢自是要说出来的。二王兄,你以往可不是这样唠唠叨叨的,最是大刀阔斧的!”说着,她就扭头看向了一侧面无表情的宿梓墨,目露期盼,语气欢快地道,“青宋的宸王,我辛娜很是喜欢你。你可愿意娶我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