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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文姝道:“你们掌柜的真会做生意。”

“这位姑娘说得对,没有比俺们老板更会做生意的了,客人伙计都喜欢。哦对了,炖活鱼要二位姑娘自个儿去后厨挑吗?”

毓殊道:“你给我们挑就成,信得过你。”

“放心吧姑娘,俺们家的鱼那是没的说,鲜灵好吃入味儿。”

这福宴酒楼,从同治年间便立於此地,距今有六十几年的历史。这家菜味儿好,酒也醇,前几年还在省城开了分店,天天热火朝天的。论名气,那是无人不知。这儿的酒最贵,但喝过的人都说值。

王进忠最喜欢他们家的酒。这儿人多,说不定他就是在这被人认出来的,被警察抓走了。

道理朱文姝都懂,但是她实在不晓得毓殊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来这里查问,非得先在城里四处溜达。这一白天的,毓殊带她又是逛成衣店又是买首饰的,还给她买那什么口红、雪花膏之类的玩意——反正在她看来这些东西跟胭脂差不多。

“你点了那么多荤菜,吃得了吗?”朱文姝低声说。

“你不喜欢?我再给你点几个素菜吧。”毓殊招手欲呼唤小二。

“不用了!”朱文姝拦住她,“太浪费了……咳嗯,我、我就是怕你吃肉吃多了腻得慌。”

“这姐姐就不用担心了。”

朱文姝不高兴:“你点的这些菜、花的这些钱,够寻常人家吃好久了。”

毓殊双手拄着下巴,微微扭头看着身边的人,眼里带着点笑意:“姐姐,我保证就这一次,以后我再也不浪费了。”

“那行,拉钩。”朱文姝伸出小拇指。

毓殊笑:“姐姐你真幼稚。好吧,拉钩。”

两个人的小拇指刚勾上,小二端着托盘过来报菜名:“炖活鱼、酱大骨——”

“上菜真快啊!”二人感叹。

“那是,这两道菜是我们这儿的招牌菜,桌桌必点。这大锅里炖着酱着,客人点了,那鱼啊、骨头啊就直接出锅了。”

毓殊道:“伙计,借我一把剔骨刀吃这骨头。”

“行嘞姑娘。”

“咱们先尝尝这鱼。”毓殊第一筷子夹了鱼肚,放到朱文姝面前的小碟中。

“我吃鱼头鱼尾就行,这块好肉你吃吧。”

朱文姝欲把鱼肉夹回毓殊碟中,毓殊挡住她,反而又给她夹了一块:“客气什么?多吃点,这块也给你。”

一条鱼剖开也就两块鱼肚,这是鱼全身最好吃的地方,现在都落在朱文姝碗里。朱文姝强不过毓殊,尝了一小口,真是如小二说的那般鲜灵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