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伏雪心里没虞岁那么多的曲折,在她眼里,虞岁的这些所有小动作小心思,说白了不过是小孩子病中撒娇。
撒娇嘛,当然是对着亲近的人,又没什么道理可讲的,顺着就好了。
唐伏雪去她的大衣口袋拿出了那本《夜莺与玫瑰》。
虞岁肩上披着外套,歪歪坐在床头,那本书摊开放在腿上,她努力地俯身去认单词,只是头还是昏沉的,她一个字也没看进去,眼皮还酸的厉害。
她明明都睡了快一天了,这会儿却还是困。
虞岁揉了揉眼睛,书自发合上了,她正要再翻开,唐伏雪先她一步拿过了那本书。
“眼睛酸就别看了。”
虞岁正要坚持一番,唐伏雪又跟着道,“你闭眼听,我给你念。”
虞岁:“...好吧。”
唐伏雪随手翻开了一页,“The King`s son was going to be married.”
唐伏雪的声音像是大提琴,辽阔的,优雅的,温柔的,像是落叶层层的枫树林,像是秋日沉默的河水,水面上映着一轮橘色的落日,又像是一张老旧的,滋滋作响的磁带。
滋滋声给她增添了特有的时代符号,不让人觉的吵闹,反而另有一种安静的、叫人一下子回到那个时代的魔力。
虞岁的心跳忍不住快了几分,随后眨了眨眼,抿紧了唇。
她不知在哪儿捡起几分在唐伏雪面前特有的要强,打定了主意要让唐伏雪看见自己在英语方面的进步,第一点就是要完全听懂唐伏雪正念着的这篇。
国王的儿子要结婚了,虞岁记得这个故事,是了不起的火箭哪一章,她已经看过的,听懂应该不是什么困难的事。
虞岁听得认真,可或许那退烧药里又安神的成分,她起初还能反应一下唐伏雪念的是什么意思,没一会儿就开始无意识重复停顿点的单词,汉语意思像是隔着一层厚厚的雾,她扒拉不开,听得这故事越来越像是催眠曲。
虞岁迷糊了两分锺,短暂的清醒里,她心虚里瞥了眼唐伏雪的方向。
神色如常,大约是没发现,也是,她闭着眼听的,谁知道她睡了没有?
虞岁定了定神,又做出努力去听的样子,然后她听见唐伏雪的语调不变的,念道,“But love is not fashionable any more,the poets have killed it. ”
“The wrote so mach about it that nobody believed them.”
爱情已经不时髦了,诗人杀死了她,他们写了太多关於爱情的诗,导致大家都不相信爱情了。
虞岁听懂了这句,然后莫名其妙把这话套在了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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