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孩子抱着原文瑟不放手,谁说都不行:不陪嫁那让那讨人厌的姐夫来我们家隔壁买房子,不然姐姐不会嫁给他的。」
两地相隔极远,原文瑟嫁人之后,可以说十年八年能见一面就是好事,凌母也有些伤心,但她是绝对不会搬到封地的,住得太近了,有些事真是纸里包不住火,再说干妈也不必走得这么亲密。
可凌小胖这样抱着原文瑟不撒手的,原文瑟也有些舍不得,最重要的是,原文瑟觉得凌母实在是不会教育孩子。
有些人自己是很好很好的,但在教育孩子方面,真是白痴,原文瑟觉得这孩子要在凌母手里再教育毁了的话,凌母这辈子还真没有机会再生一个养老送终的了。
想来想去的,还真的需要一个陪嫁的弟弟呢?
她就和凌母商量了一下。
凌母道:「按道理是有一个送嫁的兄弟,你弟这么小,也不能办成什么事,反而添乱,我才不想让他去的,但你要是觉得他去合适的话,我是不会反对的。」
原文瑟道:「按理说孩子在父亲和母亲身边长大是最好不过的了,但是我很喜欢弟弟,我初去那边人生地不熟的倒是不好带着他怎么样的,只等弟弟大些了,就等太平的时候,隔几年来我这里住一段时间我觉得挺好的。」
徐勇也是很喜欢小儿子,但他的性格就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人就是凌母,其它的人,都是次一等的,特别是这二年,有原文瑟帮着带孩子,他是真的没什么后顾之忧,全力和凌母发展船厂,加上有原文瑟的大笔的武器支持,他和凌母将生意开展的如鱼得水,徐氏海上运输公司也在这几年变得赫赫有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