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做的菜,你试试看,可喜欢吗?”
“喜欢,肯定喜欢,肯定好吃极了。”老十一口没吃,立场就已经很坚定了,完全的脑残粉的作风。
空气中都迷漫着香气的气息。
原文瑟唇角上扬,笑意更深:“你尝尝吧。”
大姐姐和小奶狼,呜呜,这个戏码,她好喜欢哒,特别是老十现在应该是本色演出吧。
那么,那三个条件,老十是选择了失忆吗?
宁可失去记忆,也绝不愿意将对自己的感情失去一半,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要是原文瑟选择,估计百分之八十会选择第二项吧。
因为她觉得失去一半感情,应该也是能找回来的,毕竟如果老十不失忆,他的能耐气度,远胜於此间少年,迷倒一个原文瑟,还是绰绰有余的。
但是,所有的冒险之所以叫冒险,都是有失误率的,所以老十是一点也不愿意承担那种失误率。
他是觉得凭着两人之间那种深刻到骨子里的感情,就算是他单方面失忆,也绝对会凭着直觉找到原文瑟的。
毕竟他从本能上就是一个靠直觉生存的男人。
菜被摆放出来。
抄出来的焦糖色让肉变成金红软糯,光是色泽上就已经让人动心不止了。
“好香啊。”
所有侍候的人心里都飘过一句话。
四个菜,色香味俱全,有时候不用尝,光是闻味道,看颜色就知道不是凡品了。
“咕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