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庄园后,秦墨思索再三,留下了一千人,带着剩下的五千人,趁着夜色离开。
逻些,号称离天最近的地方,此时月光明亮,恍如白昼。
行军都不用火把
而在他们之前,斥候已经先行一步。
只不过路不太好走。
想要去苏毗,就必须翻越唐古拉山脉。
山脉的另一端,就是苏毗了。
这一战很不好打,胜在一个奇。
要不是借助武器之利,秦墨是绝对不会冒险的。
只要消灭了两万北奴骑兵,剩下的人不足为虑。
谅北奴,也不敢继续派兵过来。
北奴的总体兵力不会超过六十万人,一但折损超过三分之一,他们就绝对不敢冒头。
折损一半,就有亡国的风险。
两万精锐,足够让北奴肉疼一段时间了。
一连行军四五日,大军都是白天休息,晚上行军,就是害怕有人发现他们的踪迹。
终于在第六日,队伍抵达了唐古拉山脉。
这里号称雄鹰都飞不过的山脉。
海拔很高,估计已经超过五千米了。
不过这里仍然不是唐古拉山口。
夜里温度降低到了零下,气候恶劣至极。
如果北奴人要佯攻突袭逻些,肯定会选择翻越唐古拉山,这里有一条古道。
路虽然难走,但是一路来,人烟稀少。
如果从绕弯从西侧走,部落就太多了,别说佯装了,可能还没到逻些就被挡住了。
秦墨找了一处偏僻山坳,让人就地扎营,也不点火,就啃肉干。
虽然冷,但是每个人都配备了睡袋,几个人凑一块,还是挺暖和的。
“少爷,喝点热水”高要把水壶递过去。
秦墨喝了一口,水的温度不算太烫,不过是雪水融化的,倒也不用担心太多。
“少爷,明天要翻越山脉吗”
“不,就在这里守着。”秦墨道“算时间,苏毗茉婕估计也收到信了,这两日,必然会经过唐古拉山脉。
如果没来,也没关系,山脉的西边,也做了准备的。
到时候咱们就夜袭苏毗,从背后掏他们的大部队”
说着,秦墨揉了揉发酸的膝盖,“娘的,海拔一上来,腰酸背疼的。”
高要就跪在秦墨的面前,小心的帮他揉捏着脚。
秦墨道“小高,跟着少爷,天天东奔西走的,苦不苦”
“不苦,只要跟着少爷,再累再苦都高兴”高要其实很喜欢跟着秦墨,这种时候,好像秦墨就是她一个人的。
不用天天守在房间的角落里,听秦墨讲故事。
每天就守着秦墨一个人。
“你嘴唇都皲裂了”秦墨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罐子,“上等牛油,在脸上和嘴唇上涂一层,保证容光焕发”
高要脸微红,也没矫情,跑出去用热水把脏兮兮的脸擦拭干净,然后将牛油在手心揉开,抹在脸上,嘴唇上也抿了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