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八章 新鲜事(1 / 2)

凡徒 曳光 2288 字 13天前

于野走出客栈。

他所居住的客栈没有名称,乃是庚二在黑风城的落脚之处。如今城门已经关闭,夜色笼罩四方。房舍、院落、楼阁、洞窟,以及峭壁山崖之上,相继亮起灯火,宛如点点的星光散落各处,使得妖城的夜色倍显神秘妖娆。

于野稍作张望,信步而行。

庚二已在天黑前离开了黑风城,如今没人带路,也不懂规矩,他只能一个人在城中闲逛。

或许客栈地处偏僻,四周行人稀少。往北三五里处,倒是灯火密集、人影晃动。

于野奔着亮处走去。

片刻之后,可见几排房舍与山脚的石窟连成一片,商铺、酒肆一应俱全,且灯火通明,行人不绝,说笑声、吵闹声此起彼伏。

嗯,这是城中的一处集市,或夜市。

于野走在集市中,好像走在以往熟悉的街道上,再次见到了热闹的景象,仿佛又嗅到了烟火的味道。而他尚在恍惚中回味、寻觅,突然一声惨叫传来——

「啊……」

一个衣衫破旧的男子摔在地上,当场气绝身亡。几个黑衣男子捡起撒落的药材,摇晃着膀子扬长而去。有人将死尸拖向远处,喧闹声依然如旧……

于野微微瞠目。

那是一个售卖药材的山里汉子,不知犯了何错,竟被活活打死。行凶之人,显然是城中的妖士,而一切又似乎极为寻常,四周的围观者也未见半点惊慌。

于野的心头微微一冷。

眼前所见,与熟知的以往并不相同。此地不是燕州、蕲州,或大泽,而是妖域之城,一个更为残暴血腥的所在。

不远处有家成衣铺子。

于野走到铺子里,掌柜的与伙计均为凡人,他买了两身袍子与两双靴子,打成包裹背在肩上。

他身上的衣物来自死人,不合体,也不合脚,如今有了金银,自然要置办两套行头。隔壁是家铁器铺子,他本想逾门而过,又停了下来,买了三把剔骨刀。接着是一家酒肆,啃了两块肉骨头,并要了一坛酒,却寡淡无味难以下咽。

于野转了一圈,便要返回,忽听前方传来一阵喊叫声,却被院墙阻挡而看不明白。他也是闲着无事,背着包裹走了过去。

绕过院墙,竟是一片空地,当间垒土成台,四周点燃着火堆,并环绕着两三百人,争相冲着土台叫嚷不止。

土台之上,两个壮汉正在挥刀劈砍,刀锋交错,火星四溅,场面甚为激烈、凶险。

干什么呢?

像是比试身手,或修士斗法,却刀刀凶狠,分明在搏命啊!

「噗——」

一个汉子稍不留神,腿上血光迸溅,脚下踉跄之际,又是一刀直直插入他的胸口。他摇摇晃晃后退两步,仰面朝天倒了下去。

围观的众人顿时血脉贲张,一个个兴奋叫喊——

「杀死他……」

「砍下头颅……」

「哈哈,剖开肚肠……」

「赏——」

疯狂的叫喊声中,响起一个女子的嗓音。一大块金子扔上土台,获胜者捡取了赏赐,躬身致谢,在欢呼声中傲然离场。

以性命相搏,只为赢取赏赐?

于野尚自错愕,忽然怀中多了一只手,竟在悄悄摸他的钱袋。他一把抓住行窃之手,低头一瞥,不料手腕反被咬了一口,他正想还以颜色,又慢慢松开手掌。一个蓬头垢面的少年冲他恶狠狠瞪了一眼,蹿出人群跑远了。

「人族获胜者,有缘成为妖士。妖士中的佼佼者,可选入妖卫。我朵彩决不食言,哈哈——」

于野循声看去。

火堆旁

摆放着石头,坐着一个女子?

正是女子,二十多岁的光景,身着黑红相间的布裙,颇有几分姿色,却笑如男子,粗野、嚣张而肆无忌惮的样子。她身后则是站着几个黑衣壮汉,皆身携长刀、相貌凶狠。

那女子什么来头?

带着妖士充当随从,莫非她是城中的妖修高手?

竟然以生死取乐,拿人命当儿戏,这般毒辣的女子着实鲜见。

于野腹诽之时,听着疯狂的叫声,看着一张张扭曲丑陋的脸,只觉得一阵厌烦,他转身走出了人群。

妖域,没有新鲜事。

无非是他习惯了独善其身,向天问道。而他如今只是一个货栈的伙计,还是想着怎么生存下去。

转过围墙,走向来路。

却见道旁的水坑里躺着一人,破烂的衣着有些眼熟。

于野停下脚步。

是个十三四的瘦弱少年,满脸污垢,静静趴着,口鼻没有一丝生机。

偷窃他钱袋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