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出去买点东西回来吃,却忽然想到前身订的杀手规则里,暗杀同城目标之后,根据对方身份,最少要隐匿三天,多则半年。
华十二觉得刚刚做完案子,尤其目标还是一位帮派老大的时候,他还是消停一点比较好。
用外表掉漆的微波炉热了一碗牛奶,泡着干硬的面包解决了晚饭,华十二就在只有十多平米的公寓中练习起自己的各种武功技能,拳法、剑法、轻功,最后服用‘雪参玉蝉丸’练习全真内功,直到第二天清晨。
第二天早晨,华十二从打坐中醒来,一夜的内功修炼让他此时精神奕奕。
站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扭身朝后腰上看去,就见昨天被酒瓶子硌的地方青紫一片,但是内中的疼痛已经消失不见,他知道这应该是‘雪参玉蝉丸’疗伤的功效了。
先站起来打了一趟拳,活动了一下筋骨,然后再次弄了一碗热牛奶泡砖头,砖头就是那硬度能打死狗的干面包。
华十二吸收了史密斯的记忆,也了解到他此时的经济状况有多么糟糕,首先碍于不能暴露身份的问题,身为杀手,他能从杀手经纪人那里接的只有那些报酬少危险大的任务。
比如一个普通的暗杀目标,其人头给他的报酬是五千美金,像是昨天那种大佬级别的人头是五万美金。
不得不说这种价格,在职业杀手之中是多么的廉价。
这几乎都已经跌到脚面上的价格,只有那些街头混混才愿意做,随便找把枪或者刀什么的,做出一些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事情。
可其实报酬真的少么?
华十二嘴角露出讥讽的笑意,这事情不但他想的到,就是约翰·史密斯也想的到,暗杀一个控制纽约三条街的黑帮老大,怎么可能只给五万美金。
那么不出意外,剩下的钱应该都被经纪人吞了,就是欺负他外来者的身份。
这还不是更过分的,如果仅仅这样,凭史密斯先生的任务成功率,那一月怎么也得有几万美刀的收入,妥妥的中产阶级,不可能住在如此廉价的地方。
真正过分的是,那个杀手经纪人以代管投资的名义,帮助化名‘莱昂’的约翰·史密斯保管了他那对职业杀手来说微不足道的佣金。
然后对方负责提供武器,和能保证基本生活的费用。
如果他不同意的话,对方保证他在纽约接不到生意。
好吧,虽然华十二非常不满约翰·史密斯忍辱负重的决定,但面对其老婆的追杀,他还是能够理解对方因此妥协的无奈之举。
毕竟银行卡都被监控的情况下,如果不答应经纪人,那他连吃饭都是问题,或许连如此简陋的公寓都住不上。
华十二决定,在这公寓里先隐匿三天,避避风头,然后就去经纪人那里拿回曾经属于约翰,而现在属于他的那些钱,搬出这该死的廉价公寓,告别那种可以防身打狗的硬面包。
如果对方不同意,呵呵,华十二相信对方一定会同意的,或许还会给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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