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章 科文人贡品进账(1 / 2)

奥托无意打扰村庄里杂七杂八的人,甚至都没心思在此地过夜。

凯哈斯为行地主之谊,更是要伺候好这些惹不起的罗斯人,他恭维道“首领,我邀请你们在我的村子居住。我会进献女人犒劳你的战士们。”

女人说实话奥托突然兴奋了一下,他再好好想想,此事不该做,至少在当前的节骨眼不应该。

“不要说这些,我只要皮革。”说着,他看看天上的太阳,“时间还不算晚。我们拿到皮革就走,让你藏起来的族人都回来吧。”

“哦您真是仁慈。”凯哈斯清醒自己不会遭遇别的祸患。他实际做好了准备,倘若罗斯人提出一些无礼的要求,身为实力极差的弱者,为了活下去他愿意失去一些尊严。

所有的皮革都被放在山堡里,也就是曾被罗斯人迅速攻破的位于土丘上的堡垒。

奥托这回带着一批兄弟,手持剑斧,拎着一些空麻袋,意欲旧地重游。

另有一群战士在留里克的带领下,实际主要是佣兵们,他们的人物是看住返程的船只。

凯哈斯本人手无缚鸡之力,奥托不必提防这个行将就木的的老家伙,但那些年轻人实在需要提防。倘若有被愤怒冲昏头的科文年轻人,伺机破坏船只,返程就成了麻烦事。

“走吧,兄弟们。”奥托一声招呼,兴致勃勃的战士们紧随其后。

凯哈斯咳嗽了一阵子,又吐出那陈年老痰,他明显罹患一些疾病的模样,让奥托觉得此人真的要死了不行,他可不能死凯哈斯是一个工具人,如若此人暴毙,以后谁来包税

奥托故作惯坏地问道“你果然病了”

“没有,只是一点风寒。”说罢,凯哈斯又是一阵咳嗽。

“那你可不是死掉。听着,如果你真的死了,临死之前也得给我推举出来一个继任者。你若是不做,我就从灰松鼠部落里挑出一个人。”

听得,凯哈斯脸色突然煞白,他摇晃着拐杖“别这样我选我会选个忠诚于你的小狗。”

“算你聪明。”

其实凯哈斯的儿子已经全部死亡,或是因为疾病,或是死在去年与罗斯人的战争。他成了彻头彻尾的孤家寡人,甚至最后的小女儿也被罗斯人掳走做了奴隶。

这种情况下谁是合适的继任者部落里的男丁本就不多,强壮有为的就更少了。由于部落里的大量族人就是他本人的远亲,从中选一个侄子来继任并无不妥,就是这个继任者会怎样看待罗斯人至少,不要想着愚蠢的反抗他们。

前往山堡的路径奥托再熟悉不过,说完了话他就带着兄弟们上山了。

“走吧凯哈斯,但愿你还走得动路。”

“我现在就走”

凯哈斯身体虚弱不假,他远未到一命呜呼的境地。他急忙带着族人赶上罗斯人的军队,恰是此时他的眼角注意到了一对男孩女孩。

两个孩子被一批佣兵簇拥,就聚在罗斯人船只的附近。一团篝火已经燃起,这群人正围着它烤火呢。

男孩自不必说,那漂亮的金色马尾,早在去年就给了凯哈斯深刻的印象。那是留里克,一个漂亮又神奇的男孩。

至于那个女孩凯哈斯也很熟悉。

她是敌对的灰松鼠部族首领的小女儿赛波拉娃,见到两个孩子竟如此亲密,就像是有石头压在自己的心脏上,凯哈斯岂是一个难受能形容的。

拄拐的他爆发了力量,急匆匆追上队伍,他不敢直接询问奥托本人。既然担任翻译的那个芬人佣兵就在登山的队伍里,他大胆凑过去“我的女儿,露米。她还好吧。”

“你你居然问我”耶夫洛很吃惊,“你该去问首领。”

“我不敢为难他。”

“所以你为难我”

“那就不问了。我们继续赶路。”凯哈斯有点沮丧,最后的女儿被他们掳走,现在露米还是活着的吧。

看到凯哈斯沮丧的脸,耶夫洛稍稍有点过意不去“那个女孩很好,她会作为一名祭司。”

“嗯这是真的”

“就是真的。”

“我还以为她只能做一个奴隶。”

本来对于这件事耶夫洛是不便于作答的,那个叫做露米的小姑娘,在队伍回到罗斯堡后,耶夫洛的确没有再见过几次。因为祭司们总是呆在长屋里,他只在历次的祭祀中,看到这个穿着素袍的科文小姑娘。

耶夫洛不想打搅奥托,更不想打搅留里克。

他故意说“你的女儿很聪明,她会是很好的祭司,现在她是罗斯人信仰神明的仆人。罗斯人是讲究契约的,只要你真心臣服,就能得到安全保障,甚至一些奖励。”

至此凯哈斯没有再追问下去,他很想在有生之年再见女儿一面,也许终是一场奢望。

大量的皮革、食物被存放在山堡里终年寒冷的地窖里。地窖基本做到全年恒温恒湿,它就是天然的冰箱,首先贮存了鲑鱼之主部落越冬的熏鱼肉,其次就是堆放向南方芬人兑换生活用品的皮革。

事到如今,经过罗斯人的盘剥,部族还有多少皮革能带到南方做交易呢

科文的部落民善于用绊网来捕捉松鼠,他们会广布陷阱,收获的往往是大量死于挣扎中体力耗尽的僵硬尸体。比起被强制移民、善于射杀松鼠的灰松鼠部落,鲑鱼之主部落只能以这种手段捕捉,好在剥下的松鼠皮都是完整无破洞的上品货色。

奥托再度看到了数量巨大的松鼠皮。

要统计一万张皮革实则非常容易,因为本地人明显是为了晾晒风干的方便,对皮革先行加工一番,并做了一点“包装”。

他们斩断了松鼠的头与全部的爪子,以最高的效率剖下皮革。

这样的皮革先是分散开晾晒或烘干,最后用麻绳以十张为一组串起来。

所有的松鼠就其品种正是“欧亚红松鼠”,野生种的体重往往只有三百克,浓厚又极为柔软致密的皮毛呈棕红色,藏匿在芬兰树林的那些烂木堆里,就是最好的伪装色。

要射杀这些警惕的松鼠考验了持弓猎人的水平,广泛布置陷阱才是捕捉它们的好手段。

活生生的松鼠很轻,被剥下来的毛皮能有多重

上一个冬季,索贡的罗斯人带回去上千张松鼠皮,进过天平称的计量,往往是十二长皮革才凑够一磅重呢。故而一串皮革连一磅都没有,多达一千串的松鼠皮重量加在一起,折算下来是三百公斤出头,以罗斯人习惯的罗马磅计量,它们总重量逼近一千磅而已。

罗斯人轻而易举带上了这些皮革,他们看到了地窖里还有科文人惯常堆积的大量干燥的鱼肉干。到底他们是鲑鱼之主部落,比起捕捉松鼠,明显更善于抓鱼。

站在山堡里的奥托也获悉了凯哈斯不久前做的事,那就是在河道上布置大量的网,大肆地捕捉了一批逆流而上的鲑鱼,几乎一揽子解决了部落越冬的食物问题。

完全是因为河流上游的奥卢湖,它是一个大型鲑鱼种群的产卵地罢了。鲑鱼之主部落人口本就少,养活几百人所需的鲑鱼量不大,对于整个种群的危害是极小的。

但是,奥托获悉了这一消息,一个念头浮现在他的脑海。

他们居然是这样高效的捕鱼鱼群还是从海里突然冒出来的那么我为何不在河流入海口布置大网大肆捞鱼呢哦,鲑鱼潮居然是九月份。

仅在食物方面,奥托所知道的历史,罗斯人长久的食物来源就是各种渔获,谷物和蔬菜长期而言是一种生活的添头。

即便罗斯人开始具备获得大量麦子的能力,鱼肉仍然是普通人食谱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哪怕是那些味道极为异常的鲨鱼肉,普通族人也不愿丢弃。

奥托回想起儿子在河口建立定居点的想法,或许自己真的要好好考量一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