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知延走过来直接将她扛在了肩膀上,朝楼上走,进了房间扔床上。
叶嘉捧起了他的脸,并非彻底恢复如初,但是脸上那些恐怖的疤痕已经完全消失,光滑了许多,但有了过往的神态,仔细看,皮肤虽然不如过去细致光滑,但是更添了几分粗狂的美感。
还是底子好,之前都糟蹋成那样了,还能给恢复过来。
傅知延说,这叫□□。
有气质的人,怎么看都帅。
叶嘉说,你就美吧!
这会儿整好了就说气质,没整那会儿谁连镜子都不敢照了?
总的来说,傅知延还是挺在乎自己的容颜,都美了三十多年,能不在乎?
重新恢复美颜盛世,傅知延开始忙着操办他和叶嘉的婚礼。
汤包穿了白色的蕾丝公主裙,而傅时,则平生第一次穿上了黑色的燕尾小西服,黑色轿车上,一路都在摆弄自己脖颈上的小领结,拿着镜子,照了又照,严肃正经,俨然一副小大人姿态。
“小家伙,平时看不出来,这会儿一打扮,挺帅啊!”作为伴郎的穆琛称赞道。
“那当然,不看看是谁的儿子。”边上傅知延一脸骄傲,顺势摸了摸傅时的小脑袋:“我儿子,不仅帅,还聪明,这才八岁,都上小学三年级了。”
“牛逼,当年傅队你念小学连跳三级,初高中又跳两级,看来阿时也不甘落后啊!”
“他比我厉害。”傅知延笑。
傅时别过脸,脸已经完全红得通透了,一颗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从来没有听老爸这样夸过自己,原来在他的心里,他竟也这样好吗?
还以为他只喜欢汤包,不喜欢自己呢。
往酒店的一路里,傅时没说一句话,心里甜得有些发腻,情不自禁地,就往父亲的身边坐了坐。
傅知延顺手揽住了他的肩膀,动作很随意,也很自然,就像一对平常人家的父与子。
傅时心跳得更厉害了。
不管怎么说,他对傅知延,是有爱也有敬的,当然,以前也怪他,怪他离开,让叶子吃了这么多苦,但是得知了过往的那些辉煌事迹,目睹了南城那么多的老百姓,敬爱他喜欢他,在学校里,他的事情,总是被老师提及作为正面教材,同学们都很敬畏他,也羡慕傅时有这样的父亲,傅时觉得很骄傲,正如叶嘉所说的,他现在好像已经开始,有点迷他。
“儿子,老爸看起来怎么样?”傅知延整了整自己的衣襟,问他。
傅时转头打量他,别人结婚穿的都是西装礼服,自家老爸偏要特立独行,穿一件警队制服出场,但是不能不承认,这制服贴合着他硬板的身材,一丝不苟严整以待,倒是很衬他的气质。
“是挺精神,但你确定,真的要穿这样跟我妈结婚?”
傅知延笑:“你妈喜欢看我穿制服。”
下车之后,傅时先进酒店找汤包,傅知延和穆琛段晓军等一众制服伴郎从车里走出来,穆琛拍了拍傅知延的肩膀:“跟我对好台词,变着方儿夸你儿子,还要夸得不着一字尽得风流,你这老爸当得真够苦情的。”
傅知延笑:“是我这个老爸没当好,现在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婚礼在鹿州的知味轩酒店总店举办,大老板程遇,亲自担当婚礼的主持人,一溜地插科打诨,就是不让婚礼好好进行,叶嘉穿着洁白的婚纱,手捧一束鲜花,站在粉色的纱帐帘幕中,隐隐绰绰看着玫瑰花台正对面的男人,心急如焚。
主持人程遇老泪纵横地说完了他和叶嘉的艰辛创业史,又开始掰扯这些年和她的革命情谊,到最后,还要为大家献唱一曲。
今天这场婚礼,已经彻底变成了程遇那死狗的个人秀。
到底有完没完了!
叶嘉直接掀开了纱帐,牵着身边穿蕾丝裙的小伴娘汤包的手,匆匆地走上了玫瑰花台,朝着她的男人走过去,气势汹汹一往无前。
“哎哎!我台词还没说完呢!你这新娘,怎么跑出来了!”程遇拿着话筒大喊道:“快回去!等我的口令,哪有这样不害羞的新娘子!”
叶嘉算看明白了,这家伙今天就是来拆台的!
她都懒得理他,径直走向了傅知延。
正对面傅知延一身警队制服,一如她初见他时的模样,含着清浅的笑意,迎着他迷人的新娘。
叶嘉路过程遇身边,一把抢走了他手里的话筒,一步一步,朝着他走去。
他笑望着他的女孩,她决绝的眼神,步履更加坚定。
台下,穆琛摇了摇头,一声沉重的叹息,不远处,陶荻已经捂住了嘴,泪流满面。
走过了玫瑰荆枣路,走过岁月的尘埃落定,终於,她走到傅知延面前,言笑晏晏,徐徐开口:“亲爱的傅先生,请问你是否愿意…”
“就算死亡,也不能将我们分离。”他深情地凝望着她:“我愿意。”
他说完,捧起了她的脸,亲吻她柔软的唇。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