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2)

一生一世 墨宝非宝 2166 字 4个月前

☆、第三章 程氏程牧阳(3)

她说了句抱歉。

“她也是我表姐。”

南北把这两句话在脑子里绕了圈,似乎,不算近亲结婚?

那天因为台州的大雨,前半程车开的都不是很快,等到开了三四个小时后,才开始慢慢加速行驶。真正到千岛湖的时候,已经接近五点,比他预估的慢了整整两个小时。

如此的时长,她下车都已经双腿有些发肿。

落脚的地方是私人住宅,只有她和程牧阳,还有他们车上的司机,和那个始终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孩子,四个人进了庭院。

整栋房子只有两个老婆婆,除了穿在身上的旗袍是黑白区分,余下的竟没有什么不同,相同的样貌,虽然已难免年迈老态,却连挽髻的方式,都毫无分别。

她们并不像那两个人称呼程牧阳为小老板,而是用地方语言,在叫他“程程”。

起初她听这名字很有脂粉气,后来在花洒下终於反应过来,程程,程程,不就是那个冯程程。《上海滩》里让人印像深刻的大小姐?她记得读书时,特意让人带来国语版电视剧,就是个唇红齿白的当红小生,扮演黑社会老大。

由於过於梦幻,她只把这片子当日韩偶像剧来看。

印像最深的就是,那个黑帮大哥总喜欢叼着根烟,用来塑造角色形像。折让她不由想起哥哥南淮,还有程牧阳,似乎都不是喜欢烟草的人。

她洗完澡出来,正是黎明时,远处的天泛出浅淡的潮红色,程牧阳就坐在套房的客厅里打电话。她诧异看他,刚才进来时就发现这里是两间卧房,本以为一间肯定是空置的,难道他住在这里?

他看见她出来,示意她不用管自己,回房去休息。

南北看见天亮了,倒也不想再睡,索性就走过去,在他身侧单人沙发坐下来。

他在用俄语讲电话,她曾经听同住的俄罗斯女孩说俄语,可并不觉得非常好听。

程牧阳倒是说的很好,弹舌音很清透,偶尔不经意地停顿下来,过了很久,才会继续说几句。

因为说的慢,突显语调的冰冷柔软。

她终於相信了喀秋莎说的话,比起西语,俄语更适合漂亮的男人。可以慵懒,可以单纯,但又决对不会抹杀所该有的男人味和风度。

她听了会儿,忽然冷不丁地用中文说了句:“是不是以前喀秋莎打电话,你都能听懂?”

那时室友断定两个人听不懂俄语,从不避讳。

现在想来,他还真是会伪装。

“差不多,不过没有认真听过什么。”他也用中文回应她时,电话还没有挂断,谁知道连线的那边是谁?不管是谁,他都已经坦然交待了两句,断了连线:“还不睡?”

南北略一皱眉,很快又舒展开。

“想要说什么。”他问她。

“你这几天都要和我住在一间套房?”

“我一直住在这间房,已经习惯了。”

“那我换客房?”

他笑起来:“如果我告诉你,这间房始终会有第三个人,你会不会觉得,和我住在一起也不是那么为难了?”

程牧阳说完这话,露台上的藤木摇椅里,忽然就伸出一只手。

晃了晃,复又收了回去。

那个男孩子是蜷在椅子上睡觉的,如果程牧阳不说,她还真的注意不到。

他站起来:“在比利时,我们曾睡在一辆车上,刚才在路上,你也在我身边睡着了,这样想着,是不是觉得睡在一间套房也还可以接受?”

“好吧,”她低声说着,站起身从他身前走过,“记性还真不错。”

并非是问句,而是随口的自语。

刚才走出了三两步,就被程牧阳拽住了小臂。南北回头,他说:“北北,我记性始终不错,这里,”晨光里的他举起右手,用两根手指,碰了碰自己的太阳穴,“一直记得你。”

这样的距离,能清楚嗅到他身上的薄荷香气。

离得太近了,她看着他的眼睛,不知道如何反应。沉默了会儿,终於扯起个微笑:“你不觉得,你认识过的我,和我记忆中的你,都完全是假的吗?”

那时候的程牧,也喜欢穿着质地柔软舒适的白衣黑裤,说话总是慢条斯理,有时候心不在焉,有时候又认真的不行,是个行走在大学校园里,在图书馆睡着了,都有小姑娘偷拿手机拍照的男孩。

现在这个叫程牧阳的人,却完全不同。

他嘴角一动,像在笑:“南北?”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