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军死士大受鼓舞,纷纷登城,踊跃战斗,竟能力战不退。�6�9�6�9丹初见右翼事急,离开王座,拔出长刀,对左右侍卫说道:“诸君,且随我踊跃向前,杀尽鞑子。”
侍卫们早就憋了一口气,齐声说道:“诺!踊跃向前,杀尽鞑子!”
刚离座走出几步,忽有炮弹袭来,华盖已成齑粉。原来,鞑子注意到了他的华盖,集中铳炮猛攻。
丹初无所畏惧,傲然挺立,如同战神下凡。左右侍卫后怕不已,倒是侍卫长杨鼎真十分乖巧,说道:“国主上膺天命,就是炮弹来了也得避开国主。”
“天命在吾,吾何惧哉!”
众侍卫欢声雷动,抢在丹初之前与敌交战。他们的人数远远多於清军,又以逸待劳,剿杀清军当不在话下。
丹初亦不相让,双手持刀,大踏步向清军迈去。未几,赤军侍卫与清军扭头在一起。
不曾想,清军皆身着重甲,不惧刀剑。城头狭促,将士白刃格斗,又不好发扬步枪火力,竟不能抢占上风。
他娘的,火枪打不过人家,白刃战还干不过他?丹初怒极,穿过侍卫的保护,举长刀邀击鞑子。
“哢!”他用足力气,趁那鞑子不备,双手持刀砍中鞑子的右肩。
刀刃与甲片相接,闪出一道火星,并未伤到鞑子的要害。
“双层甲!”丹初暗忖,待抽回长刀,竟发现长刀已经有些轻微卷刃。
这把长刀还是新宁钢铁厂特意为他打造的,用精钢千锤百炼而成。考虑到丹初不常用长刀,钢铁厂特意做得比较轻细,以便携带。
若要用长刀破重甲,必须把长刀加重,加厚,如唐朝的陌刀。这种刀,可不是一般士卒所能驾驭的。丹初身强力壮,自然能驾驭陌刀。可这年头,赤军大多营养不良,哪有力气操弄陌刀?
长刀用的不顺手,丹初干脆抄了把定虏式步枪,用刺刀与鞑子交战。刺刀为三棱形状,较刀剑厚重,比刀剑容易破甲。
不过,鞑子死士多着两层铁甲,赤军与鞑子步战,也不便从甲叶下方刺中鞑子。丹初瞅准时机,用刺刀刺中鞑子面部,总算击杀了一名鞑子,也算出了口恶气。
其他赤军就没那么幸运了。清军凭借着铠甲的优势,竟能以少击多,越来越多的清军登上城头。
关键时刻,一队辅兵涌上城头。他们平时砍柴挑水,习惯使用斧头,刀剑刺不穿重甲,斧头还砍不穿吗?
“杀!”当先一名辅兵,看起来才十五六岁,长得眉清目秀,手持斧头,恨得咬牙切齿,直扑鞑子,使出浑身蛮劈砍鞑子后背。
那鞑子不备,只听“哢嚓”一声,斧头砍穿甲叶,削去鞑子半个肩膀。
“啊!”鞑子惨叫一声,跌倒在地。对面的赤军上前一步,用刺刀刺穿他的喉咙。
其余辅兵备受鼓舞,紧随其后,各不相让。他们从不冲锋陷阵,更少与敌人短兵相接,今日面对先登的清军死士,竟能勇猛向前,佛挡杀挡,神挡杀神。
真是意想不到!最精锐的亲兵侍卫也挡不住清军死士,最不受重视的辅兵竟能建下奇功!
“杀!把鞑子赶尽杀绝!”丹初呐喊一声,赤军士气大振,杀得清军步步后退。
鳌拜见势不妙,从城头一跃而下,一瘸一崴地逃回阵地。清军如潮水般涌来,又如潮水般退去,留下屍体无数,竟与城墙平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