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珏满头雾水,冯邰去了兵部的事,王砚必然也是从王太师那里得知。
若不是跟丰乐有关系,王太师不会这么交待儿子。
兰珏越琢磨越觉得蹊跷,急急爬上软梯出了暗室,与王砚一道赶回县衙。
县衙这厢,冯邰又严厉询问了张屏一通关於丁威的事。
玳王闹下的祸事张屏都不知道,也不明白为什么冯邰判断番邦会行刺玳王。
他仍觉得,丁威是为了姚员外和姥姥庙来到了丰乐。
丁威与同伙放火烧县衙,是要拖延查案,目的还是在女屍和石棺隐藏的秘密上。
他将所有看出的都如实禀报,一些证据不足之处,冯邰难得地没有斥为臆想,只道:“罢了,你速速出去,令人把守好牢室,任何人不得出入。但不要将此事泄露半分。丁威你不必再审,亦万勿让其看出你疑心他是番邦人的端倪破绽。稍后本府再亲自去看一看。”
张屏领命,又稍稍抬头:“下官想请教大人,可是大人验看姚员外屍首时,发现姚员外之死与番邦有关?”
冯邰脸色铁青地盯着了他片刻方才道:“待兰侍郎与王侍郎回来,本府再一并说清此事,到时会让尔在场。”
张屏行礼退出了门。
廊外晚霞正好,他按照冯邰的交代吩咐了屠捕头与众衙役,刚打算去卷宗库瞧瞧,谢赋又袖着一本册子匆匆而来。
“挖出石棺的破屋原主已经查着了,很是奇怪,此屋本朝之前便归这户人家所有,但除此之外,这家人的生死婚姻出丁记录,一概全无。”
第117章
户籍卷宗记录,焦二所住破屋的原主姓蒲。
蒲氏先祖蒲祖留在顺太祖建元二年购得此屋,当时有院两进,正屋堂屋三间,厢房十二间,另厨房一,柴房一,厕房二,并田十二亩,入此乡籍,但办了客商文牒,田地应该是租给了他人耕种,税赋都按时交纳,出丁则用银钱抵扣。
卷宗上只记录了,某年某月某日,田屋祖人改为蒲某某,系原主蒲某某之子。直到本朝亦是如此。
按照卷宗记载,最后一位屋主名叫蒲定,字继守。按照本朝律,客居他处者,须五年回乡重办文牒,延而未至者,次年衙门会向客居之地核查,若未查得,本人又仍无音讯,便断为失踪,三年后田亩房屋即充为官用。
蒲定最后一次重办文牒在淳和二十一年,至圣五年断为失踪,至圣八年田亩房屋充公,至圣九年房屋由官府租给焦二。
张屏在小厅中捧着谢赋带来的册子面无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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