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锦年笑着道:“不必了,这样的小菜我自己来便好,他也爱吃我做的,若是换个旁人来做,指不定要闹脾气不肯吃这粗陋野菜了。”
他说的嘴顺,却不知人家听者有心,将这里头的“他”使劲揣摩了好几遍,他们这一行人几乎都是男儿,唯有清欢是个年纪正好的姑娘,可那姑娘看着又不像是个小姐,不过是个丫头罢了,怎能受得起这等小公子亲自下厨的待遇?
久思不得,那人也不想了,痛痛快快将小炉灶让了出来,且站在一旁杀鱼去鳞。
余锦年将摘下来的榆钱搁在木盆里淘洗干净,又烧了热水来,将榆钱过水焯了,并用些盐煞煞里头的虫,不多大会儿,便有几只细小的叶虫儿从里头挣扎着钻出来,漂浮在水面上,而同时榆钱片的颜色也愈加地翠绿了。
他把焯过水的榆钱捞出沥干,放在一个调馅儿的大大碗公当中,便向那店人借面粉和黄豆面。
这做法,正是家乡常吃的榆钱蒸,这店人不禁想起了自己早已过世多年的爹娘,一时有些感触,将黄豆面拿过来时,已是抽抽噎噎满面泪水,吓得余锦年一跳,还以为他是怎麽着了,细问之下得知是思乡之故,便很大方地答应分他一碗榆钱蒸。
沥干的榆钱与面粉、黄豆面均匀地混抓在一起,用一块碗大的粗棉布轻轻罩在上头,就上锅去蒸。
店人奉承道:“没想到小公子这般贵气,竟也会做这样的乡野小菜。这些榆钱若有灵识,得知自己这般低劣,也能被您这样的大人物所享用,也真是它们的福气了。”
余锦年笑说:“菜哪有什麽高低贵贱之分,不过是做菜的人擅自看轻它们罢了。只要是有心之人,哪怕是草根素叶,也一样能做出饕餮大餐来。仅这榆钱来说,还能切碎了,用前尖一块绞了馅,来捏饺子包子吃,或者滚汤,俱是一样的清香。再精细些的,只取这榆钱的汁水来做水晶糕……”
说着话,笼上的榆钱也差不多蒸好了,他揭了盖子,把蒸碗取下来,另用蒜末蒜汁、熟酱、盐和少许的糖调成个酱汁儿,往蒸好的榆钱上一浇!
榆叶特有的清香和咸美蒜香交织一处,真是馋得人舌头都打转。
余锦年用两个小碗分装,也盛出一碗来给那店人尝,便又继续挑着食材做几个精致小菜。旅途劳顿,此时人与胃肠皆已疲累,过荤怕是会影响夜间安眠,正好厨房里正炖着鱼汤,他就预先定下了要留一份清汤。
他为人和善,给的赏钱又到位,这厨房里的菜就紧他取用,厨房里的掌厨却未必瞧得上他,只斜着眼睛看他在自己的地盘上来回走动,瞧他拿了韭菜又放下,拿起莴苣又摇头,心里十分不爽。
恰好前头有人来传话点菜,掌厨的听罢怒摔锅杓道:“做个屁!这才刚开了春,我上哪儿去给他抓鳝来做?这些子阔家少爷们,便老实在家里吃珠吞玉也就罢了,何苦出来祸霍我们这些人!”
他那一勺子,正摔在余锦年手边,这一番气话如何指桑駡槐,脑子灵光的瞬间就能明白,传话的那跑趟小厮替嘴快的掌厨捏了一把汗,偷偷瞧了眼一旁的余锦年,小声对那掌厨道:“莫要发疯了!外头那个咱们惹不起,是小河坊里头来的人。”
这掌厨其实不过是个窝里横,这麽一听,也知在小河坊里头玩乐的那是非富即贵,顿时也有些怂了,只是:“……那我也没有办法,真的做不出!这时节,真的没黄鳝哪!”
“这……”跑趟小厮也很是愁苦。
余锦年刚从菜柜子底下翻出一把笋干,瞧他们两个面面相觑不知所措,便插了一嘴道:“黄鳝虽没有,我却会做一道素鳝,滋味上与那真鳝有过之而无不及,不知外头那位愿不愿意将就一下?”
两人各看了余锦年一眼,那小厮便跑了去,估计是去前头回话了。没过太久,他就一路小跑回来,对着余锦年鞠躬哈腰地笑道:“那位爷道,原是听说鳝有强筋骨之效,才要点来吃的,既然时节不对,没有此物,也不妨用其他的来代替。这……还要劳烦小公子了?”
余锦年摆摆手表示知道了,原本就算没有这横生的枝节,他也是要用笋干来做汤的,这下不过是顺手多烧那麽一碗罢了,也不算什麽麻烦事。
一把的笋干,在清水里稍微泡软了,就直接徒手撕做小条。曝干的笋再泡水软开后,本身的口感就与鲜笋有了极大的不同,失了那新鲜的脆嫩感,却多了另一种劲道,再加上笋干颜色也微微枯黄,与烹熟的鳝丝略有几分相似,所以他才用笋干来做这道素鳝。
撕好的笋条置於一旁,他又另化软了一把红薯粉。此外把新鲜采摘下来的春笋剥去外壳,只留用其中白嫩的笋芯,切作丝段,香蕈切碎,乌耳撕小朵,一同在热水中过沸。余锦年拎着漏杓,左右顾盼,那小厮即刻上来问他还缺些什麽。
余锦年耸了耸鼻子:“店里可煮了高汤?”
先前那与余锦年相谈甚欢的店人笑答:“小公子鼻子可真灵!正是煮着鸡汤,我们店里有道特色菜,名鸡汁豆腐,所以店里常年会烹着一炉鸡汤。”
“那太好了,可否用舀一瓦罐与我?”余锦年这麽说了,那小厮自然不敢怠慢,立刻过去盛了一罐,回来坐在火上。
之后笋干、春笋丝、香蕈一并下到鸡汤瓦罐中小火来煨,做好这些,只剩下红薯粉了,他交代好那店人,道鸡汁滚过约莫一炷香的时间,再下红薯粉,线粉一舒展开来,便可以盛出享用了,到时请他们帮忙给送到房间来即可。
之后他自去做了两道其他小菜,连着先前做好的榆钱蒸一块端回了房,与季鸿享受二人世界去了。
进了门,季鸿正与闵霁交谈,闵家二少爷道:“那位十二爷,一过河洛城便失去了踪迹,瞧这形势,估计是在河洛城转而走了水路。”
季鸿道:“他直接北上不是更近,反而绕路去河洛城做什麽?”
闵霁说:“那谁能知。不过我们倒是在河洛城附近发现了荆忠的行迹,是在跟踪那位的路上,有一人不知缘何,似乎也在追踪他,还被我底下的人当做敌人交了一回手。虽然那人身上有些伤,但那功夫我闵家的人都认得,确切无疑是你们季家出来的,我猜……就是荆忠。”
季鸿放下手中笔,轻轻吐出一口气。
“怎麽,”闵霁笑了下,“你不是还怪他背叛二哥来着,怎的今日听见他无事的消息,反而松了一口气?”
季鸿将书就的信笺微微抖干,便折叠好,装进信封交到闵雪飞手里:“我是恨他,只是如今也明白,恨他无济於事,哪怕他死在那儿又能如何,二哥终究是难逃一劫。归根结底害死二哥的,并非是荆忠,而是那背后操控一切的人。”
“你怀疑是——”闵雪飞皱眉,一声门响,余锦年端着食盘走进来,他便不再说下去了,倒也不是忌讳余锦年什麽,就像是有些事,未必知道了就能宽心,反而平添忧虑。
少年将食盘上的菜一一地拿出来,摆在桌上,季鸿起身帮他布盘布碗,闵霁略扫过一眼,没头没尾地说:“你如今也……大不一样了。”
余锦年抬头看了看他,季鸿却笑道:“人哪有一成不变的。”
闵霁:“只要你不后悔就好。”
他推门而出,自二楼回房,眼见一名跑堂伙计急匆匆地端着菜肴从下头跑过去,进了一处雅间,房里情形看不清,但从闪回而过的衣角可以看出,也应当是哪家的逍遥公子。他不禁自嘲道:“富贵子弟也真是多如牛毛了。”
那伙计端上新出炉的素鳝羹,小心翼翼地观望着面前客官的脸色。
那人一身绛紫长衣,头戴一顶玉冠,眉峰紧蹙,似也是个操心劳碌命,瞧着头发乌黑,眼尾却已有了细密的小褶,无端得显出七分威严来,他们这些成日里伺候一群富家子弟的伙计们,一眼就能瞧出,这人骨子里就透着股与众不同的气势来。
奇怪的是,这人明明不是个左撇子,却偏要用左手来吃饭。
伙计心里纳闷,走了会神。
那人忽地顿下勺子,道:“赏。”
他身后的侍从掏出一袋银珠来,直怼伙计怀里,这跑堂伙计才猛然回过神来,千恩万谢地正要退下去,那人又猝不及防张口问道:“做菜之人可还在后厨,劳烦这位小哥引荐一二。”
“这……”伙计赶紧站住脚,紧张了一番不知该如何回答,犹豫半晌,只好如实相告道:“唉,实不相瞒,大人,这做菜的并非是我家的厨子,而是位素昧平生的小公子,他是为他的心上人才亲自下厨的。适逢您点了那黄鳝,我们做不出来,苦恼之际那小公子便说他会做一道素鳝……”
伙计以为自己定要被斥了,谁想对方只是稍微静默了一会,便笑了笑,挥挥手道:“罢了罢了。原还以为,此厨颇对本……对某的口味,打算将他雇回去做个私厨。既是如此,也就算了。”
“哎,哎……”伙计搭不上话,连忙地退出房间,悄悄抹了一把汗。
跟随的侍从道:“难得公子欣赏此人的饭菜,不如属下去问问……”
那人手掌微翻,示意他不必再提此事:“有这等闲暇功夫,那追着我们的人,可抓到了?”
“这……”侍从低下头,没了底气,“没有,叫他跑了。”
那人慢慢吃完素鳝羹,也未发火,只轻轻斥了句“真是废物”,放下勺正待起身,又转眼看了眼那空碗,吩咐道:“去后厨瞧瞧,这……素鳝羹,可还有剩?带些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