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艾绒
晡时,古来据说是夹河两岸猿啼长啸之时。
东崇府是北方商贾重镇,虽赏不到猿鸣两岸的奇景,但鼎沸人声却是少不了的,况且城外佛会一办便是十天半月,本就热闹,恰好今儿又逢了望日,城中南北凑起了大大小小的集会。段明几人跟至此,守在暗处,那船是私船,未得主子命令,他们也不敢乱动,遂仅谨慎地盯着船内的动静。
城里鱼龙混杂,码头这边更甚,长工们裸着肩背坐在岸边侃大山。那船泊在此处却颇为安静,只几个家仆有条不紊地上上下下、进进出出,搬些食材薪炭上去,又或者两个烧火丫头出来透气吹风——瞧着也的确是一家普通富商罢了。
窗外是成串儿的吆喝叫卖,河中央还有喊号子的渔船,然而这些都扰动不了船中静谧非常的气氛,也算是闹中取静了,余锦年与他闲聊片刻,也并未忘记自己的职责,把脉后道:“夏老板,可否褪去肩上衣物,容我细查一下痛处肌肤?”
“自然。”燕昶解了衣带,并无扭捏,慢慢褪下了里外衣衫,将整片肩背都裸露出来。
余锦年转到他背后,低头瞧了一眼便有些愣住。这背上淩乱好几条旧伤痕,已说不上是哪年的,总之不会是近两年才受的伤,他许是体质问题,极易落疤,使得背部条索状的增生肉质显得格外狰狞,相比之下,右肩处那铜钱大小的圆疤倒不显得那麽难看了。
但是疤印小并不意味着伤轻,有时候恰恰相反。
燕昶静候片刻,见他不动似若有所思,於是也稍稍偏回一点视线,静静地观察了他一会儿,才出声问道:“怎麽,小先生可是吓着了。”
“啊。没有,只是有些吃惊。想不到夏老板这般矜贵的人,也会受如此重的伤。”余锦年意识到自己的失礼,赶忙将目光挪移开去,几根手指在袖中暗中搓热了,才轻轻搭上他的肩头,试探了几下力度后,再细细地感受指腹下肌肉纹理的攒结生长。
燕昶是如何精明的人,怎会看不到余锦年手上那一串小动作,瞧着是自然而然,实则是心思细致、一丝不苟——这个少年,也许远比他第一眼给人的印象,要稳重得多。燕昶心里揣摩了片刻,兀自道:“西南多悍匪。”
余锦年没明白:“……什麽?”
燕昶自己摸向腰侧后方的一条疤痕,道:“身上的伤,便是在那边受的,很多年了。肩上这处,乃是被贼首用飞箭所刺。不过那人头颅已被我割了,如今放在府上做灯托。”
他说着突然仰起视角看来,余锦年的视线冷不丁与他撞在一块儿,因思考着病的事,脑子转的慢了些,便显得有些呆,过了片刻他刚想说话,对方又蓦然一笑:“假的。”
余锦年:“……”会有人信就怪了好麽。
燕昶收起戏谑,怅然道:“其实是对家雇了杀手,内子替夏某挡了致命一剑,这才令那飞箭只伤了我的肩臂,可她自己却……”
余锦年死死盯了他半晌,眼里充满了“信你便有鬼了”!
燕昶既不争也不辩,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
余锦年不在乎这伤究竟是怎麽来的,随他胡扯,他知道这伤乃是经年箭伤就行了,於是继续低头察看男人的手臂,自顾自道:“我见过许多形状各异的伤口,你这个……算不得多厉害,只是疤痕重了些,若是初伤时好好照看,应当不至於如此。不过大好男儿,倒也不怕身上有些伤疤。”
燕昶静默片刻,若有若无地呵笑了一下:“也对。”
余锦年看他欲言又止,不明白这人想说什麽,干脆闭上嘴,专心看病,他一手握住燕昶的手臂,另只手则按在肩头,慢慢地扳动,间或叫他自己用些力气去抓取桌上的什物:“夏老板,你且讲讲是如何痛法,是动时痛还是静时痛,冷时痛还是热时痛,是白日痛还是夜间痛?”
燕昶想罢,心气平和地一一讲道:“起先只是劳累时偶感疼痛,也便没放在心上,后来愈加严重,自去年以来,这只手更是时时酸楚僵痛,难以久握,似有一细刀卡亘骨中,入冬后尤甚,需得用炉火暖着方才舒服些……小先生,可有些头绪?”
余锦年耐心说:“此病本就是皮肉经筋之间郁而不通,以至於气血攒结凝滞,经络瘀阻,故而疼痛。况且夏老板久居南地,气候湿寒,愈是使淤塞加重,如此往复便成了个死胡同。夏老板,你现下感觉如何,比之刚才……可是痛甚了?”
燕昶看了看他,眉头隐不可见地皱起:“尚且可忍。”
“既然病了,便无需再忍,否则还要我们这些治病的做什麽?”余锦年将他手臂放下,在室内环顾一圈,抬脚走向内侧的书案。他这船,外面看着并不如何华丽,然而内部陈设很显然是费了好一番心血,不管是红楠木的书案、白玉的虎兽镇尺,亦或者是梅子青的冰纹片叶笔觇,乍看不觉如何,细细一赏才觉古朴大气。
余锦年挑了根最普通的笔,胡乱舔了墨,写到桂枝、干姜、羌活、僵蚕等物,辅以茯苓、白术、桑寄生和伸筋草以壮筋骨,用黄芪益气,又添薏苡仁与甘草,斟酌了药量,删删改改好一阵,其神色认真宛如入定,俨然已将旁人给忘在脑后。
燕昶拢衣起身,见他闷头专注於与几个墨字较劲,正看着,一根苍灰发带顺着后脑落到肩头。申时过半,日头渐西,斜光恰从窗外乱入,洒得人耳颊上一片金红。
熹微河风的一个不经意,便将那发带尾稍卷落进了笔觇,余锦年没有察觉,正要直身,忽地感到耳边伸来一只手,他下意识绷紧了身体,就听窸窣一声,燕昶抬手拽去:“发带污了,摘了罢,省得将衣领也弄脏了。我这别的没有,这些小物还是有那麽几个的。”
“不必了……”
“周四!”
余锦年微微皱眉。
由此,燕昶不禁想到昨日他提及的那条丢失的鸭蛋青——那种柔腻的蛋壳色配他,也确实是好看。只他船上也不知有没有那样颜色温柔的东西。於是叫了周凤来,悄声吩咐了几句。
周凤听罢顿时苦了脸,却也不敢言语,跑去后舱好一番清点,只是他家主子向来是不喜这些靡烂之物,所配衣饰一向以端庄得体为要,何曾戴过这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更不提还有诸多要求。
好容易翻找出一条主子做皇子时戴过的海碧抹额,两端根须各缀着一对雪白圆润的东珠,前额绣着落落银云——也不知合不合主子的意。
“凤哥,这是找什麽呢?”看守船上仓库的是个新被提拔上来的卫兵,之前一直在越地,今次是头一回得幸跟着主子出来,是故一路上都兴奋得很,手脚不闲着,哪儿哪儿都想帮一把,话还尤其多。他瞧着周凤一头紮在配饰箱里,又从他指缝里瞧见两粒硕大东珠,立刻诧喜道:“主子以前可从不赏谁妆钿首饰,这是哪家的女娘,入了主子的眼?”
周凤啐他:“不长眼的东西,你那只眼睛瞧见这是妆钿首饰了!仔细你的嘴,若叫我听见什麽风言风语,将你扔河里喂鱼!”
那卫兵嘀咕道:“姑娘便是个姑娘,咱主子也老大不小的了,纳个姑娘怎麽了。”
若是个姑娘就好了。人家不仅是个真真正正的哥儿,还是季三公子的人。
周凤其实也愁得头秃,心中腹诽——自家的越王主子年少时是个喜争强夺胜的性子,又只对仗法兵剑有兴趣,少年英才,功勳累铸,先帝还夸其“智勇”。后来四海升平,他反倒被发配去了越地,脾性也越发深沉,更不见得他娶女纳新。
这个年纪,正是男人一展雄风的好时候,他们主子兴致缺缺也就罢了,这麽多年府上仍只有那麽几个从小跟到大的通房丫头。
可据说,那些丫头一二个月也不见得能得过主子几回宠,更不提有谁能诞个小主子小小姐,母凭子贵的,这一个个儿的,放在家里比那官窑的白瓷花瓶还不如呢。
虽说吧,先帝是给赐过一回亲,可那位贵家小姐天生福薄,还没等嫁进来就病故而去了。燕昶连人家小姐的面都没见过,就不知是犯了哪门子没来由的“痴心不改”,竟再没动过纳妃的心思。
不过这些在周凤看来,都是托词罢了。
当今天子是日日催、年年催,这催婚旨意都快成了他们越王府的家常便饭,京城贵女的画像送到越地来,堆满了一屋子,环肥燕瘦、倾国倾城,无论何种惊才绝艳、温雅贤淑,打眼底一过就进了灰堆,总也不见燕昶有个动心的,到了后来,甚至干脆以肩疾为借口,对婚事避而不谈。
周凤知道主子要成大事,可再大的事也不耽误娶妻生子啊!
拿着那海碧东珠抹额,周凤自门缝里往里窥视,瞧见自家主子隔着老远,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小神医看,几乎快把人家那嫩皮给刮一层下来了。他赫然惊醒,心中悚怕道:难不成,爷对家里的丫头没兴趣,是因为他好别的?
主子身居高位,喜欢个别的口味也不怕什麽,可是……他叩门而入,视线在余锦年身上打了一个转,被燕昶瞪了一眼,才想起将抹额交上去。
燕昶接过,亲自起身走到案前:“先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