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孟德尔是哪条葱……”
乐语怒了:“你居然敢侮辱孟德尔!!我高中学得最好的就是孟德尔遗传定律了!”
“这一脚,是因为你侮辱科学家!”
“这一脚,是因为你找我麻烦!”
“这一脚,是因为你馋我身子!”
“这一脚,是因为你没长头发还长得丑!”
“这一脚,是因为你骗我你是那个谁的小舅子!”
“我,我没骗……”
“还骗我,该踩!”
连踩十几脚,乐语是越踩越愉悦。他倒也不是心理变态,只是这两天遇到的事情太多,他过得太压抑,特别是今天,上午刚被穆飞鸿吊打,下午又被陈辅暗戳戳地威胁,晚上回家吃饭还要跟妹妹中路对线……
乐语心里苦啊!
乐语固然可以将自己置身事外,全当自己在以第一人称视角游玩‘千羽流’这个角色的主线剧情,但他心里还是不爽啊!
这时候忽然冒出一个穷凶极恶的野怪,不好好发泄一下真的对不起这份来自上天的礼物了!
“那边的人,你在干嘛!?”
这时候路口忽然又冒出几个帮派分子,他们看见乐语正在爆踩秃头大汉,大惊失色:“雷爷!你他娘地居然敢打我们的人,快放开雷爷!”
“斩死这个混蛋帮雷爷报仇!”
“斩断他手脚!”
这时候乐语也踩得差不多了,心里的烦闷感消去不少,便一脚将踩的他妈都认不得的秃头大汉踢过去,重重一跺脚,昂起脑袋冷冷说道:“你们也要找我麻烦?”
“你算哪头蒜……”
张牙舞爪的混混们里,有一个人忽然脸色大变,连忙拉住其他人,谨慎地说道:“阁下……阁下不是十八街里的人吧?”
统计司钢底长靴的声音,可是无数人的梦魇。
乐语没回答,他从千羽流的记忆里已经找到跟这群帮派众人打交道的正确方式了:“我数十下,十秒之后只要你们和这头秃头猪还在我面前,你们那个什么赌坊明天就可以关门了。十,九,八,七……”
黑帮,赌坊,流氓。
这些玩意,对於普通人可能有很大威胁力,但对於统计司……不,根本不需要统计司,哪怕是统计司的一个小小干员,也不是这群垃圾惹得起的。
作为丁郡守的心腹部门,作为横行无忌的统计司,整个星刻郡明面上没有人敢惹他们,至於暗面里……统计司根本不屑於弄脏自己的脚去这种地方。
不说别的,光是一个‘抓捕逆光乱党’的理由,乐语就可以将整个十八街翻过来再翻回去。什么赌坊什么老大,他们连舔乐语靴子的资格都没有。
这时候其他混混也听出什么不对了,他们连忙将秃头大汉架起来迅速溜走,在乐语倒数结束之前就离开了他的视线,一句狠话都没说。
他们或许心存疑虑,毕竟穿着钢底长靴不能代表乐语就是统计司干员,但他们更有混混的聪明:他们如果冲了,乐语就算是假的他们也未必打得过,万一乐语是真的那他们就完蛋了;而他们如果撤退了,无论乐语是真是假,他们都有理由向老大交差了,反正被打的只有秃头大汉。
乐语下脚也很有分寸,除了第一下是用了战法技巧外,其他十几下都是随便乱踢,虽然帮秃头大汉整了整容修了修牙,但并不致命,希望这顿来自社会的毒打可以让秃头大汉重新做人。
乐语甩干净钢底长靴的污血,沿着小路继续走,这时候屋顶上忽然传来声音:“喂,分你一半。”
一个钱袋子扔了下来,乐语伸手接住,发现麻衣少年正站在屋顶上看着他。虽然一身脏污,但他的眼睛明亮如星眸。
乐语问道:“什么意思?”
“你帮我打跑了雷胖子,於情於理我都应该分你一半。”麻衣少年拍了拍自己瘦削的胸口:“这叫做公道。”
“小偷也讲公道?那你还真是盗亦有道。”乐语笑道。
“盗亦有道?我喜欢这个说法!”麻衣少年眼睛一亮,“你刚才好威风啊,踩了雷胖子一顿,应老大的人还不敢找你麻烦,怎么做到的?你在哪里混的?我可不可以跟你混?”
乐语笑了笑,跺了跺脚:“你知道我在哪里混了吧?”
“原来你是黑狗!”麻衣少年恍然大悟。
“别怪我没提醒你,偷混混的钱你还可以跑路,但你若是敢在黑狗面前说黑狗……那就要考验你的投胎技术了。”
“切,你不也在说黑狗吗?”
“当你有资格穿这对钢底长靴,你也能说。”乐语拿出怀表看了看,感觉时间有点紧了,便不再理会这小鬼,快步走出小路。
麻衣少年看着乐语离去的背影,眼里流露出向往的憧憬。
……
……
‘靠,该不会冲到吧?’
因为途中的小插曲,乐语发现自己好像有点来不及了,心里有些着急——毕竟这次可不是约会,而是内奸与线人的地下会面!
约会你鸽了女朋友,顶多就分手;地下会面你鸽了线人,线人怕不是怀疑你已经被捕,直接连夜撤离城市,阵亡名单都给你写上!
乐语自然是加速前进,当距离目的地还有两个街口的时候,他旁边的一个昏暗小房子忽然打开了门,两束暗光爆发。
乐语已经反应很快——千羽流的身体本能非常强悍——但对方比他更快,更强!
两只手宛如铁箍般锁住了乐语的喉咙和左手腕,将他拖进漆黑的房子里!
黑暗之中,乐语听到了一个阴寒的声音:
“可算是逮到你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