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2)

重生成系统 龙柒 4430 字 21天前

此名军官名叫李肃,上校军衔,骁勇善战,杀死的丧屍比时卿吃过的盐都多。更重要的是,他擅长使用各种兵器,手枪炮弹不在话下,刀枪匕首也都样样拿手,就连水果刀也能耍的威风凛凛。

如今的情况,弹药是要省着用的珍贵东西,於是他摸出一把匕首就扫清了一圈的丧屍,而时卿穿的也很是时候,正好陪他灭掉了一个腐烂脸……

战斗还在继续,李肃丝毫不知自己的匕首已经被注入了一个胆小鬼。

而了解到情况的时卿眼泪都快流成河了,他不该啊,不该嫌弃玉佩,跟李肃的匕首比起来,当秦漠的玉佩简直太好了,好极了,不能更好了!

他真心不想和掉眼珠哥们亲密接触了,而且还要冲进他们脑子里搅一搅,这样一想,他身为一个匕首都开始反胃了。

可就在这时,一个肠子都掉出来的丧屍扑了过来,时卿直面对视,心里又惊又怕,还觉得万分恶心,要不是一股意志力在撑着,他早就不管不顾的放声喊叫了。

李肃反应迅猛,侧身躲过攻击,转身,抬手,眼看着手中的匕首就要冲进丧屍的脑门,时卿也第一时间闻到了让人作呕的腐味,看到了皮肉溃烂和翻滚的蛆虫……就在他几乎控制不住想要大喊的时候,破空的枪声传来,流星般的子弹贴着他的身体划过,快他一步的射入了丧屍的脑壳。

一击爆头,脑核破裂,腐烂的身体迅速软到,化成了一滩血水。

时卿完全呆住了,紧接着就被巨大的喜悦包围,他没有进入到丧屍的脑袋,没有被恶心的脑浆包围!天啊,太好了,实在太好了,他整个人生都瞬间明媚了!

他快速扫描,一眼看到了不远处持枪而立的男人,纯黑色作战服,手套,腰带,重皮靴,一身装备极其实用干练,再加上身姿卓然,更是添了十分的气度。视线上移,硬朗的面孔虽然完全陌生,但却英俊帅气。

时卿正在疑惑着此人是谁,却在对上那双黑眸之后,明白了。

秦漠,是秦漠!

秦漠看了他一眼,就移开视线,侧身,抬手,啪啪啪三枪,快精准的将李肃身边的丧屍清空。

而后他大步走过去,靠近李肃后伸出手冷然道:“给我。”

李肃顺着他的视线看到了自己手中的匕首,心里只想骂娘,这是什麽意思?

不过战斗还在继续,丧屍层出不穷,李肃不做理会,刚想转身离开,沙漠之鹰却贴在了他脑门上。

卧槽!这他妈的是犯哪门子神经病?李肃停下脚步,到嘴的话刚想咆哮出来,却在对上秦漠的目光之后倏然停下。

李肃在生死中战斗了数十年,对於死亡的感知无比敏锐,他能够清晰的感觉到,落在他身上的视线充满了杀意,无血无情,执着狠戾,只要他稍微反抗,对方绝对会扣下扳机。

“给你。”他交出了匕首,却故意握紧了手柄,将刀刃向着秦漠。

秦漠不为所动,他毫不犹豫的握紧了刀刃,锋利的刃口将掌心割破,鲜红的血液从手腕处滴落,但他却丝毫不觉,几乎是用抢的姿态,将匕首夺了过去。

而后,他甚至没有换手改握刀柄,更没有将匕首收进包裹,只是这样握着,和他的血液紧紧的搅在一起,密不可分。而他另一只手却握紧手枪,抬手,射击,快、狠、准,精妙的枪法让人赞叹,而且他身体的协调力也非常好,移动迅速,闪躲敏捷,总能抓准要点,再加上站位精确,甚至做到了一枪爆掉三个丧屍。

李肃看懵了,半响才回过神,他啐了一口:“他妈的神经病。”而后从腿部掏出另一把匕首,扑向了断胳膊少腿的不死怪物。

战斗持续了三个小时,他们总算灭掉了此地的丧屍,躲进了一个废弃的食品冷冻库,稍作休整。

这都不知道是第多少次战斗了,最初的三十人小队也只剩下七个人,冷林是完好无伤的,剩下的六个人,三名士兵,三名佣兵,倒是匀称。

虽然他们相看两生厌,但如今经历了这麽多生死,彼此也能配合迁就,毕竟谁都不想再有生命牺牲。

李肃不由的看了秦漠一眼,佣兵坐在墙边,手枪已经收位,但他却仍旧握着那把匕首,修长的手指在锋利的刀刃上抚摸,那姿态总有种说不出的诡异感,就像是贪婪之徒遇上了倾世财宝;色鬼yin魔碰到了绝代佳人,那露骨的独占欲沾染若揭……李肃被自己的想法给恶心了一把,在心里骂了句神经病才转开视线。

秦漠和李肃的冲突,时卿都看在眼里。秦漠将他从水深火热的脑浆世界拯救出来,让他无比开心,简直就要欢呼庆幸了,也正因为这样,他不自觉地对秦漠就亲近许多。

虽然秦漠的性格还有待考究,但至少这人是重视他的,唔,也可能是重视他们之间的契约,不过不管是什麽原因,秦漠肯第一时间将他救出来,甚至不惜伤害自己,这份情,他时卿是记下了。

因为人多,时卿不方便开口说话,为了表达感谢,他操作着这具陌生的身体,用刀柄处在秦漠的掌心轻轻蹭了蹭……

秦漠看着他,竟然开口同他说话:“你害怕?”

他这一开口,时卿还没反应,李肃倒是第一时间听到,唰的一下看过来,入目的就是秦漠盯着匕首的专注神情。

李肃不禁在心里吐槽……我抆,这他妈的是在和匕首说话吗?神经病得治啊,别他妈有事没事的犯病。

时卿视角超广,敏锐感觉到‘前主人’的视线,瞬间一动都不敢动了,生怕被人发现自己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匕首,再被要回去。

见他不动,秦漠轻柔的摸了摸他,低声说:“怕就乖乖的待在我身边。”

时卿:“……”

李肃:……佣兵你何弃疗。

大家填饱了肚子,就自发的聚集到冷林身边,研究接下来的行动。

冷林是当初的那个科研小组唯一活下来的科学家,他沉浸了数十年,一直在秘密研究勘测实验体的仪器,总算在十天前有了成效,通过对实验体的原始资料来记录制作出能够探测的仪器。也是此次采集样本任务的开端。

不过这种装置有范围限制,只有当实验体出现在方圆千米之内时,才能出现在探测仪上。

他们闯进丧屍大本营,经过了数不清的冒险搜寻,总算摸到了实验体的尾巴,探测仪上出现了信号,这样一来只要能够捕捉到实验体,取得样本后他们就可以返程了。

可事实上却没有这麽轻松,他们虽然行动谨慎严密,却不知为何竟暴露了行踪,遭遇了一次丧屍狂潮,致使他们损失惨重,同时也丢失了实验体的信号,因此他们不得不退到此处,从长计议。

李肃先汇总了目前的资源:“食物和弹药最多能维持五天,排除掉返程的两天时间,我们只有三天时间。”

他话音刚落就是一片寂静无声。

原本计画的任务行程为十天,他们已经耗了足足五天,损失了二十三名队员和许多物资,可结果却不尽人意。

如今仅剩下七个人,又只有三天时间,还丢失了好不容易搜寻到了信号……真的能够采集到样本吗?

形势不容乐观,哪怕他们都是身经百战的精英,在一个逐渐闭合的死局之中,也不免有些灰心。

冷林静静的看着他们,打破了僵局:“半个小时后出发,继续搜寻实验体的信号。”说完他看向李肃。

李肃是此次行动中政府方的代言人,再加上他能力卓越,所以很有发言权。

他沉吟了一下,刚想出声,却被人打断了。

“留在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  唔,看有妹子对小时卿有点意见,觉得他不讨喜。嘛,他和秦漠比起来,的确是太没有闪光点了,不过他只是个普通人,年纪不大,家庭和睦,除了最后被胃癌折磨,一辈子真算是顺遂。目前看来说是傻白甜也不为过了,不过我真心不觉得秦漠这样性格的人还能容忍一个很有心机的人陪在他身边。

慢慢来,故事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