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宝宝见到他们赶紧挣脱了仲蒙的怀抱,一张粉嫩如桃花般的脸上一片羞红。
仲蒙骂道“你别听他胡说,他是见我们都有了另一半,自己还是个单身汉,所以心有不甘。”
齐勋跑过来,作势就要揍仲蒙,突然想到了正事,正色道“仲大哥,轩王今日要去猎场狩猎,我和屠苏打算去猎场一见,不知道你是否愿意同去。”
“你说的这是什么话,”仲蒙的脸色阴沉下来,“我们仲家和你们两家早已经是共进退共荣辱,你们今日若是去了不带我,便是将我丢下了你们的贼船”
“仲大哥,齐勋不是那个意思,”屠苏
赶紧上前劝着,“齐勋不知道你们仲家的情况,也担心你新婚刚成,现在一去万一不成,我们这条船可就要倾覆了。”
仲蒙走到两人面前,一手搭在齐勋肩头,一手搭在屠苏肩头,严肃道“既然是一条船上的人,我仲蒙自然是要和你们共进退的。”
说完,仲蒙回头看了一眼万宝宝,只见她面露忧色,但依然坚定地向他点点头。
几人做了决定,便快马加鞭,抄近路到了猎场。
皇家的马队就在猎场门口,正不紧不慢地往里面赶去。
“走这边,我们从那边斜坡上翻进猎场。”
齐勋和朋友来过几次猎场,因为是皇家猎场的缘故,他们这些平民自然是无法从正门进去。
但皇家猎场极广阔,总有几条小路能够进去。
既然轻装简行,行事极为隐秘,半个时辰后就潜入了皇家猎场。
趴在半山坡的草丛里,屠苏远远看到了一排飞驰的骏马,马上人皆身着铠甲,手持弓箭,一看就是皇家的人。
只是隔得太远,无法看清轩王的身影。
“我们得到他们的营地去。”仲蒙望着远处不甚清楚的人影说道。
齐勋点头,“猎场这么大,他们又骑着马,我们根本不可能赶上他们,就算赶上了也有可能被当做猎物杀了。不如我们就到他的营地去,希望我们运气足够好不被营地的守卫抓起来。”
“走吧。”
三人一前两后,迅速往营地赶去。
这时的轩王刚刚发现一只黄白相间的高角羚鹿,他甩开众人策马狂奔,将那只羚鹿逼到了山谷深处。
“轩王,多加小心”
身后的随身亲卫远远地喊了一声,轩王现在全心全意都在那只羚鹿上,根本不理会身后的人。
只见那只羚鹿转进山谷,发觉自己进了死胡同,转头
就要逃脱之时,一只带着红缨的利箭直冲它而来,直直射中了它的肚子。
羚鹿晃了一晃,跌倒在山谷里。
“轩王好箭法”
身后的随从跟了上来,在看到那只羚鹿时十分应景地为轩王喝彩,轩王爽朗一笑,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后面的人将那只羚鹿抬上马,正欲继续捕猎时,随从劝道“轩王,午时将近,您的另外两支队伍应该已经回到营地清点猎物了,不如您先回去同众人用午膳”
轩王闻言,看了看正在正在头顶的日头,便命令队伍往营地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