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还没介绍过罗根两人,所以史蒂夫根本不知道他们的底细,只是从他们的军装上看得出来,他们两个和他是老乡,美国人。
混迹了欧洲这么久,史蒂夫对欧洲和美国军人之间的差别还是很清楚的。一只军队强不强不是看他们有多少人,有多少人枪炮。而是看他们的意志力。意大利不管怎么样也算是列强了吧,可事实上这帮意大利佬连特么非洲黑叔叔都打不赢。难道他们的武器装备不好吗?至少比起非洲黑叔叔的弓箭和长矛好吧。
可不一样怂的一批?
美国在这个年代其实也差不多,因为优越的地理环境,让美国周边根本没什么强力的敌人。近百年以来,他们就和英国、墨西哥、西班牙打过仗。
其中和英国打更是一场灾难,不,应该说是和加拿大打仗是一场灾难。
或许有人看着这个觉得有点可笑,美国什么时候和加拿大打过仗?
还真打过,而且战绩相当不怎么样。那年拿破仑和英国在欧洲打的如火如荼,美国就起了心思。那时候英国和美国在北美很多地区的主权问题上都有矛盾。美国就想着趁着英国和法国死磕的当口将英国人赶出北美,从而达到独霸北美的意图。
当时的美国很自信,因为英国为了对付法国,已经没多少力量在海外了。就连留在美洲的海军力量也少的可怜。陆军更别提了。严格来说,美国当时的敌人只有加拿大殖民政府。
反正在美国眼中加拿大已经是砧板上的肉。
结果,倒霉的美国人忽略了加拿大人的抵抗意志,以及他们对宗主国英国的忠诚,然后美国人惨了。最后英国人聚集了加拿大民兵直接艹翻了当时的美国,一路杀到了华盛顿,顺便把总统府和国会大厦给烧了。这也是后来为什么总统府称之为白宫的原因。
虽然这已经是几十年前的老黄历了,可后来美国也没拿出什么像样的战绩。
总体来说,依然是弱鸡。别说欧洲人了,就连美国人对自己的战斗力有多少都存疑。至少熟悉欧洲的史蒂夫并不看好自己家乡的大兵。所以当维克多站出来大言不惭的时候,他才会一副质疑的样子。
“怎么?瞧不起我们?”维克多显然对这个小白脸老乡很不爽。 别人都没说什么,你一个美国人居然瞧不起自己人,这简直岂有此理。这感觉就好像现如今的中国人看那些崇洋媚外的二鬼子一样。
史蒂夫自然不会表露出这种情绪,连忙把话题岔开。可维克多不干呐,於是非要和史蒂夫练练,让他知道知道,他们大美利坚也是有好手的。
史蒂夫倒不会和一个大头兵置气,可史蒂夫的队员却不一定了,他们能被史蒂夫挑选出来,一个个自然也是精英,加上和史蒂夫同甘共苦这么长时间,感情也是有的。看到史蒂夫这么挑衅,他们自然坐不住,於是答应和维克多来一场比试。
战斗的结果其实根本不用说,自然是突击小队大败亏输。
事实上如果不用一些超常规的手段,凯都拿这两兄弟,他们的自愈能力实在太过於夸张了。凯自问是见过世面的主,也被吓一跳。他们是神族的后代,可在自愈这一项能力上,他们甚至超越了他们的祖先。
这也是让凯十分不解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