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水不犯河水?”凯歪着头轻蔑的看着眼前的黑皮金闪闪。“为什么我从来不知道?”
说完凯直接走到黑皮金闪闪的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说道:“现在,要么立刻滚出我的视线,要么你们……”
凯指了指那些还拿着枪的安保。“要么,你们全部跟我回警局。罪名我都帮你们想好了,袭警加妨碍司法,怎么样?这两个罪名足够你们这些白痴在牢房里捡几年肥皂了。”
黑皮金闪闪面对凯的强势,并没有选择反击,而是举起双手,表示自己没有恶意。
“喔~~~~喔,冷静点,警官。你不需要那么激动,我们没有恶意,事实上,我们从不喜欢和警察作对。但这件事,和你们警察无关。明白吗?我们自己会解决。”
“无关?可已经有人报警了。那么这件事就是我们警方的事。”凯对这个黑皮非常不爽,这家伙虽然看起来示弱,可实际上他的态度一直没有变,依然是那么高高在上。
这把凯气的够呛,特么什么时候黑帮混混居然可以这么对一个警察?这也特么只有美国这破地方才这也,这要放在国内,哪个混混敢这么嚣张?哦,对了,国内压根没有黑社会。
总之,这个黑皮金闪闪视警察为无物的态度,让凯非常不爽。而且既然已经有人报警,那凯没理由放任不管。
面对凯的寸步不让,黑皮金闪闪的笑脸也渐渐收敛了起来。房间里的气氛逐渐压抑,看样子一场冲突在所难免。相比之下,凯反而更加平静,了不起就是火并而已,他还怕这个?只要他们敢拔枪,他就敢以袭警的罪名把他们全部击毙。
突然凯和黑皮金闪闪的手机同时响起。两个人一愣,对视了一眼,默契的后退了一步。接起了电话。
凯这边是特蕾莎打过来的。她在电话里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告诉凯,这件案子必须低调处理,不要闹上新闻。从她的态度不难看出,这件事并不是通过警局报警中心直接转到警探局的,至少凯没有看到巡警的出现,一般来说,报案之后,最先到达现场的是巡警,他们会负责看护现场,维护秩序,并做最初的问询,可凯来的时候,门口只有那些安保。
这更像是特蕾莎接受了某些人的私人委托。
“明白……可现场有点问题,这个什么麻辣鸡的背景有点复杂,如果发生一些意外,我该怎么处理?”凯也没说具体什么事,但相信特蕾莎应该明白。
“我相信你会处理好的对吗?”特蕾莎这样说。但她在‘处理好’几个字上加强了语气,其态度自然不言而喻。警察嘛,到底是暴力机关,执行任务的时候,自然不可能和餐厅服务员那样彬彬有礼。警察可不将就微笑服务。
“我明白了。”有了这样的保证,凯自然知道怎么做。
而另一边黑皮也很不爽。
“为什么,这明明是我们的事,为什么让警察插手?”
电话对面传来了一个好听的女声:“因为DR(医生或者博士)插手了,他看好尼基。我们昨天才刚刚达成协议,让尼基签到他的厂牌。”
听到这话,黑皮不做声了。DR又名是一名老牌说唱歌手,同时也是说唱界非常有名的制作人,有着自己的厂牌,这些年他一直致力於发觉年轻说唱歌手,而且做得相当不错,发觉不少顶级说唱歌手。算是全美最顶级的说唱大厂牌。
到了这里,就要说明一下,DR(后面全部用德瑞代替)签下麻辣鸡,对巫毒帮来说并不是挖墙脚。德瑞经营的是音乐厂牌,是指音乐专辑的出版公司并不是经济公司,虽然很多时候一个厂牌之下的歌手都会在一个经济公司名下,但这并没有什么强制要求。就现阶段而言,麻辣鸡被这种大厂牌看中,绝对是好事。
那意味着她的商业价值会得到极大的提升,同样这对巫毒帮也是好事,他们赚的就是经纪人的那份钱,虽然比例稍微高一点,但对於刚刚起步的年轻人来说,机会明显比眼前的经济效益要重要的多。至於以后麻辣鸡会不会跳槽到大经济公司……这简直是必然的,对於这一点,巫毒帮一直有着清醒的认识,他们的目的是为了赚钱。只要利益到位一切好商量。他们倒是想一直控制手下的歌手,发展成为娱乐巨头,可问题是游戏规则限制了他们这种黑帮产业不可能发展到那个地步。
“德瑞那边不允许麻辣鸡在这个时候出现不必要的丑闻,所以他给警方那边的熟人打了招呼,我们这边配合就是了。”
“明白,可伊丽莎白……那群海地人……”
“暂时不要去动他们,等这件事过了之后,我们再来收拾他们!”
“明白。”
黑皮金闪闪接完电话之后,只是对尼基说了一句:“好好配合警察,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你自己清楚。”
然后就扬长而去。
凯这边看这些人离开,也没有阻拦,毕竟没什么用,除非把他们全部击毙,否者就算抓回去,也只是几百美元的保释金而已。所以虽然对他们没有动手稍稍有点遗憾,但凯还是放任他们离去。
……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尼基得到了巫毒帮的首肯,自然愿意把事情全盘托出。
原来那只断手是尼基的男朋友肯尼思·佩蒂的!凯让警局那边查了一下这货的资料,结果发现,这家伙就是个人渣,和很多街头混混一样,各种打劫、伤人、非常持枪、嗑药、贩毒等等一样没少干,之前还分别因为性侵和误杀被判刑3年和7年……
另外就是他还是全美有名的黑帮——血帮成员。
好像这些说唱歌手就喜欢和黑帮扯上关系,凯虽然不怎么听说唱,可也知道那些说唱歌手都有着帮派背景,甚至到现在还衍生出,如果一个说唱歌手没有帮派背景,就不算正宗说唱歌手一样。
很多年轻人都觉得这些帮派歌手这样很酷,很男人……鬼知道这帮人怎么想的。
尼基本人其实没什么黑帮背景,如果硬要说的话,她的黑帮背景更多就是来至於她的经纪公司和她那个人渣男友。这种事要是放在其他地方,绝对是要命的行为,可在老美这,居然是加分项……
言归正传,说她的男友。
这个人渣所在的血帮(Original Bloods Family),是美国历史上最臭名昭着的街头黑帮之一。它成立於1970年的纽约、洛杉矶和芝加哥三地,成员数量超过2.5万人,是美国影响力最大的街头帮派。血帮从事的违法产业啥都碰,属於全国性的组织犯罪,包括谋杀、抢劫、袭击和贩毒。
而他的男友算是芝加哥血帮的一个小头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