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丝蒂强忍着笑,看着萨曼莎·雷耶斯灰溜溜的从办公室出来,要不是受过训练,多好笑都不会笑,她绝对要笑出声。这个女人之前有多趾高气昂,现在就有多狼狈。
明明知道自家老大身份特殊,还跑过来摆什么检察官的架子,不是找不自在是什么?
萨曼莎·雷耶斯心里也恨的出血,她知道凯的身份特殊,所以才会一上来就摆出强硬姿态,因为她知道,如果自己不这么做,别人可能鸟都不鸟她,而且她也不觉得自己有错。
在美国,检察官天然要高警察一头,毕竟检察官可都是法学院毕业,大部分都是名校生。不仅如此,在美国律师转政坛简直是常态,特别是检察官更是成为政客的最佳途径。
在职权上也是,地方检察官,是美国县(市)一级司法管辖区的法律部门最高公务员,他负责监督副检察官和助理检察官们。
哈维当初想要改变世界,不也走的检察官这条路?
所以检察官那真的是官,警察?那只是打手而已。一般来说,检察官根本不用太给警察面子。更别提是萨曼莎·雷耶斯可是地检二把手,於是理所应当的,她就打算按照强硬的态度来。
结果……别人还真不给面子!
直接让她滚蛋。
而萨曼莎·雷耶斯这时候才发现,还真拿他没辙。她能怎么办?市长和首席检察官都是别人的靠山。就算她通过自己的权力像总局施压,总局也不敢动。反倒会引火烧身。
毕竟别人的身份可不仅仅只是一个警察而已。
萨曼莎·雷耶斯其实并不想和凯起冲突,但没办法,惩罚者的案子对她来说实在太重要了!这关系到她的前途!
所以即便是被赶出办公室,萨曼莎·雷耶斯也不想就这么离开,她必须把案子拿到手。
和中国不一样,美国的检察官是有权力自行侦查的,所以她有资格领导警察查案。当然这个前提是需要警察配合。毕竟在任何一个法律条文中也没有规定,检察官有权力调动警力,虽然在施法实践中,这种事层出不穷,可如果警察不配合,她也没辙。玩法律太清楚法律的威力了。只要凯不配合,她就算再牛逼也没用,甚至她就算想强行拿走案子也不行,因为她没有法律依据来支持自己的行动。
草率了,草率了。
萨曼莎·雷耶斯一边反思,一边大脑飞快运转,想要怎么说服凯让自己接手这起案子。
不管怎么样,惩罚者都必须死!
……
“萨曼莎·雷耶斯?她到你那去做什么?”哈维接到凯的电话也有点奇怪,因为他不记得自己安排过这个案件给萨曼莎·雷耶斯。
说起来,哈维和萨曼莎应该算是对手,因为原本来说,首席检察官这个位置是萨曼莎·雷耶斯,当时哈维根本没打算参选,毕竟他的资历还是太差了,结果和内斯特联手之后,哈维实行了弯道超车,拿下首席。
讲真,萨曼莎·雷耶斯在资历,人脉甚至於功劳,都远在哈维之上,她输的几位不甘心。可没办法,大势如此,她也只能接受副检察官的任命,要不然啥也得不到。
可这不意味着萨曼莎·雷耶斯就放弃了,相反,她一直在为下届选举蓄力。
哈维清楚萨曼莎·雷耶斯的想法,对此他没什么太多的想法,在他看来,如果自己这个任期中如果不能做出点成绩,那下届选举失败也没什么。要是他做出成绩了,那么连任也是理所应当。
所以对於萨曼莎·雷耶斯,他也没有多余打压和限制,副检察官该做的事,她想怎么做都行。可惩罚者的案子……哈维是来至最底层的,他对於惩罚者那种粗暴虽然不满,但在心里却也暗暗同意,所以他一直没拿惩罚者的案子当一件大事。纽约的黑帮已经够整个地检办公室忙活的了。
那么萨曼莎·雷耶斯为什么要掺和这个案子?而且哈维自己还一点都不知道。
“你的意思?”